“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
目录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3.1智能巡检
3.2巡检点
4总体设计要求
5基本应用要求
5.1巡检计划管理
5.2巡检标准管理
5.3巡检路径规划
5.4巡检过程管理
5.5问题跟踪处置
5.6统计分析
6提升应用要求
6.1联动新型感知设备
6.2无人化巡检
7数据交换要求
1 适用范围
本文件细化了智能巡检系统的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对企业建设智能巡检系统提出了具体建设指南。
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领域智能巡检系统设计、建设与使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
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27号)
《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
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互联网平台白皮书2019》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APP白皮书2020》
3 术语和定义
3.1 智能巡检
智能巡检是指运用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通过预制巡检任务、巡检路线、巡检清单等进行高效巡检的一种巡检方式。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巡检过程中人员到位情况、检查项目等进行确认,并对巡检全过程进行有效辅助和管理。
3.2 巡检点
指通过数字化编码和标识的巡检位置的地理信息。
4 总体设计要求
智能巡检系统应实现巡检、巡查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管理人员根据PID工艺流程图、数字化交付资料、风险分析单元划分、隐患排查清单、岗位安全风险责任清单等,分角色制定巡检任务、规划巡检路线,匹配巡检清单及制度规范。巡检人员通过移动终端自动获取巡检任务要求。支持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规定位置、规定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并将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设备设施故障以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等信息实时传输回管理后台,从而实现内外操人员、管理人员、企业各个信息化系统间共享巡检数据。应有专人对智能巡检系统进行管理,并将智能巡检系统接入企业中控室,确保及时处置巡检过程中的预警信息和隐患情况,实现闭环管理。
企业应将智能巡检系统建设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将智能巡检系统作为落实隐患排查和隐患闭环管理的重要手段,打通智能巡检系统与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的数据接口,确保双重预防机制落到实处。
智能巡检系统应与设备完整性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对于设备设施在线监测、诊断系统发出的报警信息,应及时联动智能巡检系统分配下达巡检任务,进行二次确认。对于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设施故障及问题,应及时推送设备完整性管理系统。
5 基本应用要求
5.1 巡检计划管理
(1)系统应具备巡检巡查人员角色、巡检点、巡检内容等全要素的数字化配置功能,并能实现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新增相应内容的功能。
(2)系统应具备在线制定多种类型巡检计划的功能,包括:日常巡检、日常点检、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巡检计划应支持添加检查对象、检查标准的功能,应支持多类型检查频次编辑(应包括但不限于单次不重复检查、按小时重复检查、按天重复检查、按周重复检查、按月重复检查等重复方式)。巡检计划还应支持按时间区间和检查次数自定义检查任务的方式、支持容错时间和补检时间的设置,允许检查人员在容错时间内进行检查,在补检时间内进行补检,未到时间不能检查,超过时间显示为漏检等管理功能。
(3)系统应具备按照设定的巡检计划自动生成巡检任务的功能,并能将任务自动下发到相关检查人员移动终端账号下。
(4)系统应支持针对检查方案设置提醒与报警功能,在达到报警阈值的情况下能通过APP通知、即时通信软件、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
5.2 巡检标准管理
(1)系统应具备在线管理检查标准库的功能,可以根据不同分类创建多个检查标准库,企业可自主维护检查标准库。
(2)系统应具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设置不同检查标准,针对单条检查标准可以设置检查部位、检查类别、检查方式、是否需要进行拍照、是否需要填写数据、设置自定义输入框等功能。
(3)针对数据型检查标准,系统应具备输入上限、下限等合理数据区间的功能,在检查中数据不在合理区间时自动判定为异常。系统应具备读取DCS等生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实现现场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数据的核对。
(4)系统应涵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巡检巡查内容要求。
5.3 巡检路径规划
以覆盖企业所有风险点为导向,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辨识评估结果为依据,规划巡检路线、巡检点顺序和检查项目,规范现场巡检操作流程,设置不按预制巡检要求、不按巡检路线即无法完成巡检的限制,避免漏检、跨检。
(1)设置巡检路线:主要包括巡检点布置,巡检线路绘制,维护和查看与巡检路线相关信息,配置该路线是否停检等功能。
(2)巡检点配置:主要包括配置该巡检点是否停检,批量选择添加到指定路线,巡检点检查项目设置等功能。
(3)时间策略配置:主要包括设置首站到点签到时间及巡检时长、配置巡检排班及岗位轮替规则等。
5.4 巡检过程管理
5.4.1 人员身份认证
支持通过人脸识别、指纹、签名、人员工卡、账号、密码等身份认证方式,确保人员身份、资质信息符合巡检计划、任务及路线要求。
5.4.2 巡检点签到
(1)巡检位置确认:企业可在巡检点位置安装蓝牙、NFC等数字标签,移动终端通过读取标签信息,判断标签的身份、位置,从而确定是否到指定巡检点。智能巡检系统也可联动人员定位系统,确保巡检的人员在正确的时间、地点,按照规划的路线进行巡检。
(2)未到位禁止录入:通过巡检路线制定及指定位置弹出任务的方式,将巡检任务固化到位置点,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指定位置才能进行巡检任务。
(3)漏检跨检报警:巡检人员若跳过巡检点执行其它任务系统能进行报警提示,有效避免漏检及跨检问题。
(4)垂直区域应用:针对高层建筑的垂直环境,可在每层标识位置确认点,判断巡检人员是否到指定点完成巡检工作,以应对多楼层、复杂塔高环境。
5.4.3 巡检清单生成
巡检人员完成签到后,移动端应根据巡检点信息、巡检计划、标准规范、岗位责任清单等,自动生成巡检项目清单,巡检项目清单中应包括需要读取的参数、需要检查的具体位置、需要确认的操作记录等内容。
5.4.4 巡检过程辅助
系统应使用引导式录入方式,通过直观的界面展示,将巡检信息固化,同时引导巡检人员完成巡检任务。系统可对巡检点位的DCS数据、设备完整性管理数据等进行展示,便于巡检人员进行参考比照。系统移动端应具备一定视频、图片AI识别能力,以实现现场仪表参数自动填写等功能。系统还应具备历史、同类、高发故障隐患匹配提示功能,供巡检人员参考。
5.4.5 巡检结果上传
通过文字、语音、拍照、短视频方式快速上报巡检异常。针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将自动转入到异常记录功能中,移动终端和管理后台都可以查询异常信息,当线下完成异常处理,可以在移动终端和管理后台关闭异常。不能立即关闭的异常,可以同步到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中,按照隐患进行处理。非巡检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可在移动端通过异常统一入口录入异常信息,异常处理过程都可通过巡检异常功能进行处理。
5.5 问题跟踪处置
系统应具备对检查结果为异常的问题进行汇总的功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故障、隐患、现场处理应进行闭环跟踪。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第5部分“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和报告,系统应支持对隐患上报、管控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分配、整改过程跟踪、整改完工验收等进行全流程动态管理。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故障,系统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推送任务至设备完整性管理系统,进行问题分析、报修、交付检修、交付使用等完整的在线检维修处置管理。
5.6 统计分析
系统应支持各部门任一时间的巡检巡查任务状态和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支持对正常、漏检、补检、预警和异常通知等的统计分析。支持按日、周、月统计巡检巡查完成度,按部门、方案、时间等维度对巡检巡查完成度的统计分析。企业应对巡检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掌握企业各部门、各装置巡检的执行率、到位率、漏检率和问题整改率,并将分析结果作为风险预警、绩效评估等的依据。
6 提升应用要求
6.1 联动新型感知设备
鼓励企业配置红外热成像、测振单元等感知仪器,辅助巡检人员判断设备温度、是否泄漏、管道是否堵塞、设备状态是否异常等情况。鼓励将混合现实技术(MR)运用于智能巡检系统,利用混合现实硬件设备实现巡检路径导航,并对设备外观、仪表参数进行AI识别并上传至系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
6.2 无人化巡检
在综合评估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鼓励企业采用AI音视频分析系统、轮式机器人、轨道式机器人、无人机等无人化巡检方式,提升巡检作业的效率,降低人员暴露危险。
7 数据交换要求
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的方式建设应用智能巡检系统。不具备条件的,应支持数据API接口等数据访问方式,便于同企业自身其它信息化系统以及政府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