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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监管部门规章 &#8211; 安全知识图谱</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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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国泰新华安全知识库，安全知识手册。</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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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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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沈, 舒明]]></dc:creator>
		<pubDate>Wed, 10 Aug 2022 02:49:20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应急管理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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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strong></h1>
<p>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特别是近期作出的“从根本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李克强总理和韩正、刘鹤、王勇、赵克志等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制定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总方案和2个专题实施方案、9个专项整治实施方案。</p>
<h2>一、总体要求</h2>
<p>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切实在转变理念、狠抓治本上下功夫，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和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专项整治取得积极成效，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有效遏制，全国安全生产整体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维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有力的安全生产保障。</p>
<h2>二、主要任务</h2>
<p>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单位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武装头脑、指导实践，务必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切实解决思想认知不足、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和抓落实存在很大差距等突出问题；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健全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推进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交；完善安全生产体制机制法制，大力推动科技创新，持续加强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本质安全水平。重点分2个专题和9个行业领域深入推动实施。</p>
<p>(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迷专题。一是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二是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三是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开设专题专栏。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积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四是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五是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姜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万无一失。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寨、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2022年底前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应急管理部牵头，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编办、教育部、司法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以下均需要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负责，不再列出）</p>
<p>(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题。一是提高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强化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的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加强安全考核，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二是推动企业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针对高危工艺、设备、物品、场所和岗位等，加强动态分级管理，落实风险防控措施，实现可防可控，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建立完善的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三是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规范分级分类排查治理标准，明确“查什么怎么查”“做什么怎么做&#8221;，2021年底前建立企业“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四是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用足用好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支持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有关财税政策，重点用于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推进各重点行业领域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实施安责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五是大力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建设，分行业领域明确3年建设任务，突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日常化、显性化，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的规范化。六是加强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诚信、承诺公告、举报奖励和教育培训等制度，建立健全企业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制度，自觉接受监督。(应急管理部牵头，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住赛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国务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治局、中国银保监会、国家能源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冲政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三)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一是制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下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数见》具体方案，推动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二是完善和落实危险是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分级分类排查治理安全强风险和隐患，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完成产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三是督促指导各地区制定完善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及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研究企业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储存量减量本方案，严格控制涉及光气等有毒气体、硝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扣的建设项目。四是积极推广应用泄漏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等先进技术方法，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氟化、重氮化、过程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五是完善理落实城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关停并转、退城入园等支持政策措施，2022年底前完成城镇人口密集区中小型企业和存在重大风险隐患的大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工程，并持续推进其他有关企业搬迁改造。(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务1院国资委、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四)煤矿安全整治。一是加大冲击地压、煤与瓦斯突出和水害等重大灾害精准治理，在“十四五”时期推进实施一批瓦斯综合治理和水害、火灾、冲击地压防治工程，研究建立煤矿深部开采和冲击地压防治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加大重大灾害治理政策和资金支持。二是加大淘汰退出落后产能力度，积极推进30万吨/年以下煤矿分类处置，坚决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煤矿，全国煤矿数量减少至4000处左右，大型煤矿产量占比达到80%以上。三是坚持资源合理开发利用，科学划定开采范围，规范采矿秩序，加强整合技改扩能煤矿安全监管，对不按批复设计施工、边建设边生产的，取消整合技改资格。四是坚持“管理、装备、素质、系统”四并重原则，推进“一优三减”，规范用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加快推进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灾害严重矿井采掘工作面基本实现智能化，力争采掘智能化工作面达到1000个以上，建设一批智能化矿井2022年底前全国一、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达标煤矿占比70%以上。五是提高执法能力质量和信息化远程监管监察水平，生产建设矿井基本实现远程监管监察。(应急管理部牵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自然资源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煤矿安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五)非煤矿山安全整治。一是严格非煤矿山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企业安全生产许可，深入推进整顿关闭，2022年底前关闭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非煤矿山4000座以上。二是制定实施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指南，严防地下矿山中毒蜜息、火灾、跑车坠罐、透水、冒顶片帮，露天矿山坍塌、爆炸等事故，严厉打击外包工程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认真落实8部门印发的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落实地方领导干部尾矿库安全包保责任制，严格控制增量、减少存量，2020年底前起尾矿库数量原则上只减不增，2021年底全面完成“头顶库”治理，2022年底前尾矿库在线监测系统安装达到100%。四是强化油气增储扩能安全保障，重点管控高温高压、高含碗井并喷失控和硫化氢中毒风险，严防抢进度、抢产能、压成本造成事故。五是加强深海油气开采安全技术攻关，强化极端天气海洋石油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应急管理部牵头，自然资源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六)消防安全整治。一是组织开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指导各地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策”综合治理方案，2022军底前分类分批完成督办整改。二是针对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等重点场所，制定实施消防安全能力提升方案，2022年底前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三是聚焦老旧小区、电动车、外墙保温材料、彩钢板建筑、家庭加工作坊、“三合&#8221;”场所、城乡接合部、物流仓储等突出风险以及乡村火灾，分阶段集中开展排查整治，2022年底前全面落实差异化风险管控措施。四是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明确3年整治目标任务，推动本系统单位提开消防安全管理水平。五是积极推广应用消防安全勉联网监测、消防大数据分析研判等信息技术，推动建设基屋消防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2021年底前地级以上城市建成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应急管理部牵头，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国家文物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七)道路运输安全整治。一是深入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2020年完成15万公里建设任务，巩固提升县乡公路安全隐患治理效果，加快临水临崖、连续长陡下坡、急夸陡坡等隐患路段和危桥改造整治，推进团雾多发路段科学管控，深化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推进实施干线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全面清理整治农村“马路市场”。二是依法加强对老旧客车和卧铺客车的重点监管，推动公交车安装驾驶区隔离设施，进一步提高大中型客车车身结构强度、座椅安装强度，增强车辆高速行驶稳定性、抗假覆性和防爆胎能力；提高重载货车动力性能和制动性能，加强对货车辅助制动装置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建立治超信息监管系统，严格落实治超“一超四罚”措施，深化“百吨王”专项整治，2022年基本消除货车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等违法违规突出问题。三是加强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重点整治常压液体危险货物不合规罐车、非法夹带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2020年出台实施统一的旅客乘坐客运车辆禁止携带和限制携带物品目录清单。四是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运输车辆和驾驶人动态监管，督促客运车辆司乘人员规范使用安全带，严格旅游客运安全全过程、全链条监管，对存在重大隐患的运输企业实施挂牌督办，持续深化“离危风险企业“终生兼驾人员”等曝光行动。五是加强部门协同重合和信息共享，依法严查严处客运车辆超速、超员、疲劳驾驶、动态监控装置应装未装、人为关闭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清查“黑服务区”“黑站点”“黑企业”“黑车”。(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牵头，工业和秘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八)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整治。一是强化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女危险品运输等重点风险治理，深化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安全专项整治，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i器消防教援真火实训基地。二是开展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墓治，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落实铁路沿线环境安全治理各方责任，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开展危险货物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托运、违规承运危险货物行为，整治危险货物储存场所；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安全防护设施设置与管理，全面推进公跨铁立交桥固定资产移交，严厉打击危及铁路运营安全的机动车违章驾驶行为。三是加强寄递渠道安全整治，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坚决将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等禁止寄递物品堵截在寄递渠道之外；强化寄递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加强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联合监管机制和应急管理机制，严格落实部门监管、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三个责任”。四是加强“四类重点船舶”和“六区一线”重点水城安全监管，开展船舶港口的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严厉打击渡船超航线、超乘客定额、超核定载重线、超核定抗风等级冒险航行，加强商渔船碰撞事故防范，以港口客运和危险货物作业为重点，强化港口安全管理，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船舶应急设备库建设，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行动。五是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健全综合交通枢纽安全监管协调沟通工作机制，强化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六是强化“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隐患特别突出渔船和渔港水域安全监管，开展以渔船脱检脱管、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和“脱编作业”为重点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渔船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冒险航行作业行为，全面提升依港管船管人管安全的能力和水平。(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航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九)城市建设安全整治。一是加强对各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将城市安全韧性作为城市体检评估的重要内容，将城市安全发展落实到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建立国家、省、市城市安全平自系，推动城市安全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二是指导地方全面排毒乐用愿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酒店、饭店、学等人员聚集场所安全隐想，依法处违法建设、违规改变建筑主体结构或使用》排能等造成安全隐患行为，督导各地整治安全隐患；根据城市建设，技会出现的新情况，明确建筑物所有权人、参建各方的主体责任以及和相关部门的监管责任。三是开展摸底调查，研究制定加强城市老督下空间利用和市政基础设施安全管理指导意见，推动各地开展综市地下基础设施信息及监测预警管理平台建设。四是完善燃气工程技术标准，健全燃气行业管理和事故防范长效机制；指导各地建立渣土受纳场常态监测机制、推动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建设。五是指导各地开展起重机械、高支模、深基坑、城市轨道交4工程簧专项治理，依法打击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改革。六是结合创建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兹1市，推动解决城市安全重点难点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国输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商务部、危应急管理部、市场监管总局、体育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十)工业国区等功能区安全整治。一是完善工业园区等功能转区监管体制机制，明确职责分工，配齐配强专业执法力量，落实地1方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工业园区智慧化进程，2022年底前园区集约化可视化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成率100%。二是制定工业园区安全生产源头管控，规范工业园区规划布局，严格进园入园项目准入，合理布局工业园区内企业，完善公共设施，进一步提升工业园区本质安全水平。三是建立工业园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开展工业园区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按照“一园一策”原则，限期整改提升，有序推进工业园区封闭化管理。四是深化整治冶金类工业园区安全隐患，加强仓储物流园区和港口码头等安全管理。五是加强对水运港口口岸区域安全监督，强化口岸港政、海关、海事等部门的监管协作和信息通报制度，综合保障外贸进出口危险货物的安全高效运行。(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海关总署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十一)危险废物等安全整治。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进行鉴别鉴定，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单位等可能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加快制定危险废物贮存安全技术标准。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联单制度。建立部门联动、区城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加大打击故意隐瞒、偷放偷排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行为力度。加快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加快处置设施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督促企业对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组织安全风险评估论证和隐患排查治理。(生态环境部、应急管理部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等: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以及渣土、生活垃圾、污水和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和隐患经排查治理，强化相应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确保人身安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农村部、应急时管理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p>
<p>以上实施方案由相关部门具体制定，其他有关行业领域安全出专项整治方案由有关部门另行制定，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化实施方案。</p>
<h2>三、进度安排</h2>
<p>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p>
<p>(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程序报批印发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和11个专项整治方案；召开全国安全生1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启动全面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制定实施方案，对开展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作出具体安排。</p>
<p>(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深入分析一些地方和行业领域复工复产过程中发生事故的主客观原因，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和重点单位场所、关键环节安全风险隐患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排查治理，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8221;，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p>
<p>(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8221;，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p>
<p>(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惠，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经验做法特别是总结江苏省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经验，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p>
<p>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报告，并上报党中央、国务院；2022年12月，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对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进行全面总结评估，提请国务院安委会审议后，上报党中央、国务院。</p>
<h2>四、保障措施</h2>
<p>(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绝不能只重发展不顾安全，更不能将其视为无关痛痒的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动态检查和过程监督，纳入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和党政领导干部续效考核。国务院安委会加强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组织领导，建立国务院安委会主任办公例会制度，定期研究专项行动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有关部门派联络员参加，相对集中办公，加强统筹协调，开展巡查督导，推动工作落实。各地区和各有关部门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地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p>
<p>(二)完善法规制度。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制修订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法、煤矿安全条例和道路机动车辆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推动修改刑法有关条款、加大事故前主观故意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制修订一批安全生产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推动设区的市制定完善安全生产地方性法规。推动建立安全生产公益诉讼制度，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建立企业生产经营责任全过程追溯制度，落实事故结案一年内整改评估公开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开级评审管理制度，修订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办法和审计监督机制。(应急管理部牵头)</p>
<p>（三)强化保障能力。完善支持安全生产工作政策体系，强化中央和地方财政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经费保障，优化支出结构，简重点行业领域风险防控、事故隐患消除工作倾斜。地市级以上应急管理部门建立安全风险监测监控支撑机构，加快推进“互联网十安全监管”模式，完善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推行应用执法手册APP。重点地区扶持建设一批安全生产相关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和实习实训基地。培育发展一批有实力的安全技术服务机构，严格实施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防止弄虚作假。在高危行业领域全面实施安责险制度，推动保险机构落实事故预防技术规范，切实发挥参与风险评估管控和事故预防功能。（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p>
<p>(四)改进监管方式。实施分级分类精准化执法、差异化管理，防止简单化、“一刀切”。强化监管执法和跟踪问效，深入开展“四不两直&#8221;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检查，对重点问题、重大隐患盯住不放、一抓到底，督促彻底解决。坚持执法寓服务之中，组织专家组开展精准指导服务，实行远程“会诊”与上门服务相结合，帮助解决安全生产难题。督促企业自查自纠，对企业主动发现、自觉报告的问题隐患，重点实行跟踪指导服务。充分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积极开展以案释法，加强宣传教育，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形成全社会参与支持、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p>
<p>(五)严格问效问责。各地区要加强对本辖区及其有关部门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系统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对地方和有关部门落实情况的监督，综合运用通报、约谈、警示、曝光等有效措施，加强督促检查，附并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考核巡查内容，确保取得实实在在成效。要建立和落实与纪检监察部门安全生产违法违纪问题线索移交查办工作机制，对整治工作不负责、不作为，分工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悬而不决，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的，坚决问责。对因整治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事故发生的，移交司法部门推依法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p>
<h2>附件:</h2>
<p>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p>
<p>2.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p>
<p>3.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4.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5.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6.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7.道路运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悟精</p>
<p>8.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动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9.城市建设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10.工业园区等功能区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11.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p>
<p>&nbsp;</p>
<h1><strong><b> </b></strong></h1>
<p><strong><b> 附件1</b></strong></p>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b>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b></strong><strong><b>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实施方案</b></strong></h1>
<p><strong> </strong>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推动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切实把安全生产摆到重要位置，树牢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p>
<h2>一、工作目标</h2>
<p>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为重点，带动干部职工、企业负责人和社会公众，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坚持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增强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通过3年时间，实现以下工作目标。一是学深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深刻理解其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实践要求，自觉对标对表推进工作，以实际行动和实际效果做到“两个维护”。二是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底线红线，把安全生产贯穿城乡规划布局、设计、建设、管理和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三是坚决扛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坚持党政同贵、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坚持“三个发质”原则要求，坚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切实做到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p>
<h2>二、主要任务</h2>
<p>(一)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专题片以专家解读、系列访谈和案例升析等方式，全面阐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系统解瓶读安全发展、严守底线、强化责任、依法治理、改革创新、夯实基础、严抓落实等重要内容，体现政治性思想性指导性，增强吸引力感菜，力影响力。专题片制作完成后报中央办公厅审定，发各地区、各有4关部门和单位组织集中观看学习。中央宣传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安排中央电视台和地方电视台播出专题片公开版。</p>
<p>(二)集中开展学习教育。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排专题学习，加深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理解，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措施。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级分批组织安全监管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开展轮训，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作为重要内容，推进学习教育全覆盖。要善于抓住典型案例深入剖析，用鲜活事例启发思考，通过领导干部带头讲、专家学者深入讲、一线工作者互动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走深走实。</p>
<p>(三)深入系统宣传贯彻。各级党委将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纳入党委宣传工作重点，精心制定宣传方案，部署开展经常性、系统性宣传贯彻和主题宣讲活动，形成集中宣传声势。中央和地方、行业主要媒体在报、网、墙、微等平台开设专题专栏，推出重点报道、学习文章、访谈评论等，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各级安委会办公室结合组织“安全生产月”活动，建设灾害事故科普宣传教育、安全法治宣传和安全体验基地，在有条件的社区公园、广场、乡村服务场所等设置专题展板等，以多种方式开展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宣讲工作，积极推进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要结合曝光安全生产典型问题，强化警示教育，增强公众安全意识，营造安全生产必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丝毫放松不得的社会氛围。</p>
<p>(四)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健全定期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会议制度，加强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综合治理，实现安全生产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各有关部门要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本行业领域管理的重要内容，依法依规履行安全监管责任，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安全管理，切实消除盲区漏洞。各级安委会要制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办法，督促改进作风狠抓落实。建立健全企业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完善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举报奖励和舆论监督等措施，督促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在岗在位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确保安全生产。</p>
<p>(五)有效防范安全风险。围绕建立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坚持从源头上加强治理，建立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对城乡规划、产业发展规划、重大工程项目实施重大安全风险“一票否决”，修订完善安全设防标准。坚持创新方式加强监管，综合运用信息化、大数据等现代化手段和“四不两直”明查暗访等传统段，分行业分领域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突出危险化学品、煤合矿与非煤矿山、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施项整治，标本兼治消除事故隐患。要特别重视加强化工、桥梁、隧道、电力、油气、水利、核电等重大工程和设施安全风险防控，强化山规划设计、建设施工、运营管理等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措施落实，组确保万无一失。坚持深化改革健全制度，结合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单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深化矿山安全监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改革，推进国度家和地方安全生产立法工作，筑牢防控安全风险的制度防线。</p>
<p>(六)加强安全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统生筹加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向基层倾斜招录政策，加大相关保障力度，重点充实市、县两级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到2022年底具有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不低于在职人员的75%。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安全监管队伍专业能力建设，出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队伍建设规划和标准导则，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分级分类精准执法。要加强安全监管人才培养，组织开展大培训，通过公务员聘任制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专业人才，联合教育部门加快安全生产学科建设，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p>
<h2>三、时间安排</h2>
<p>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p>
<p>（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时间进度和责任措施，做好宣传发动和工作部署。</p>
<p>(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组织开展集中学习教育和广泛宣传活动，对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进行督查。</p>
<p>(三)重点推动(2021年)。着重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和管理制度，制定各级安委会成员单位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责任考核细则。</p>
<p>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结合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健全有关安全生产政策法规，确保重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p>
<p>(四)完善提升(2022年)。总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宣传推广一批典型成果，加强示范引导，带动提升安全生产整体水平。</p>
<p>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p>
<h2>四、保障措施</h2>
<p>(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精心组织安排，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取得实效。各级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沟通协调，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为附件威工作合力，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p>
<p>(二)强化监督考核。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通查和安委会成员单位责任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情况作为考核重要内容，改进优化评价指标体系，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推动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检验学习宣传贯彻成效。</p>
<p>(三)大力宣传推动。运用多种手段，多层次多角度宣传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新举措新成效，推动工作开展，引导社会各界关心企业安全生产、参与安全发展。</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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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附件2</p>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b>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专题实施方案</b></strong></h1>
<p><strong> </strong>为推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p>
<h2>一、工作目标</h2>
<p>通过开展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形成以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责任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体系、以建立企业技术和管理团队为重点的规范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以引入专业化支撑机构为重点的企业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由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确保从业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实现企业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p>
<h2>二、重点任务</h2>
<p>(一)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p>
<p>1.建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企业要建立健全从主要负责人到线岗位员工覆盖所有管理和操作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业业所有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法治教育，提高全员守法自觉性，建立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内生机制管建立企业内都安全生产监督考核机制，推动各个岗位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位。</p>
<p>2.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责任。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等主要负责人要强化落实第一责任人法定责任，牢固树立安全展理念，带头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加强全员、全音程、全方位安全生产管理，做到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应急教授“五到位”。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要在岗有位、盯守现场，确保安全。</p>
<p>3.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强化内部各部门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一岗双责制度。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严格落实以师带徒制度，确保新招员工安全作业。企业安全管理人员、重点岗位、班封和一线从业人员要严格履行自身安全生产职责，严格遵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安全生产，建立“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的安全生产工作体系。</p>
<p>(二)健全完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p>
<p>1.立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团队。企业要依法建立健全安全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全力支持安全管理机构作，并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企业要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科学化、业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安全技术团队。到2021年底前，各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通过自身培养和市场化机制全部建立安全生产技术和管理团队。</p>
<p>2.强化安全投入。企业要保证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严格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管理使用制度，坚持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相结合，确保足额提取、使用到位，严禁违规挪作他用，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技术设备设施改造等支持政策，加大淘汰落后力度，及时更新推广应用先进适用安全生产工艺和技术装备，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企业要加强从业人员劳动保护，配齐并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安全防护用品。</p>
<p>3.强化安全教育培训。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掌握岗位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措施，未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和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充分利用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支持政策，加强企业安全人才培养。到2022年底前，省属以上重点行业领域企业要通过自建或委托方式建设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实现重点岗位人员“变招工为招生”。</p>
<p>4.持续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各类企业要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和行业专业标准化评定标准的要求自主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理和持续改进等八个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企业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运行过程中，根据人员、设备、环境和管素变化，持续改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效提升全管理水平。2022年底前，高危行业及规模以上企业均应评工作。</p>
<p>(三)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风险防控机制。</p>
<p>1.建立企业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制度。企业要按照有关规标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辩识生，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持续更新完善。按照有关标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进行分类、梳理、评估，加强动态分级学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和等级，实现“一企一清单&#8221;。</p>
<p>2.建立安全风险管控制度。企业要根据风险评估的安全风险分级、分类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管控责任，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风险进控，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风险的目的。针对高危工艺、品、场所和岗位等重点环节，高度关注运营状况和危险源风险状况，动态评估、调整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终处于受控范围内。2021年底前，各类企业要建立起完善的安全风险管控制度。</p>
<p>3.建立安全风险警示报告制度。企业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确保每名员工都能掌握安全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危险源监测和预警。企业要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明确风险管控和报告流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报告制度，接受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和报告工作全面负贵，要按照安全风险管控制度的要求，对辨识出的安全风险，定期向相关监管部门报送风险清单。</p>
<p>(四)健全完善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p>
<p>1.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企业要建立健全以风险辨识管控为基础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制定符合企业实际的隐患排查治理清单，完善隐患排查、治理、记录、通报、报告等重点环节的程序、方法和标准，明确和细化隐患排查的事项、内容和频次，并将责任逐一分解落实，推动全员参与自主排查隐患，尤其要强化对存在重大风险的场所、环节、部位的隐患排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通过与政府部门互联互通的隐患排查治理信息系统等方式，及时间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企业职代会“双报告”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p>
<p>2.严格落实治理措施。企业要按照有关行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按告；制定并实施严格的隐息治理方案，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实现闭环管理。2020年底前，企业建立起完善的隐患持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地区和各类企业要建立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一张网”信息化管理系统，做到自查自改自报，实现动态分析、全过程记录管理和评价，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企业隐惠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规范化轨道。</p>
<p>（五)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社会治理。</p>
<p>1.建立完善企业安全承诺制度。企业主要负责人要结合本企业实际，在进行全面安全风险评估研判的基础上，通过各种方式途径，向社会和全体员工公开落实主体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大安全投入、严格风险管控、强化隐患治理等情况。要加强社会监督舆论监督和企业内部监督，完善和落实举报奖励制度，督促企业严守承诺、执行到位。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包括所有重点行业领城的安全生产承诺制度。</p>
<p>2.完善落实安全生产诚信制度。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以隐蔽、欺骗或阻碍等方式逃避、对抗安全生产监管，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产生重大安全隐患，违规更改工艺流程，破坏监测监控设施，以及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迟报事故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现故意行为的单位及主要责任人，依法依规将其纳入信用记录，加强失信惩戒，从严监管。2020年底前，修订完成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制度。</p>
<p>3.提升专业技术服务机构服务水平。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筛选一批专业化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支持做大做强，为企业提供高水平安全技术和管理服务；同时加强监督管理，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技术服务机构评价结果公开和第三方评估制度，确保规范运作，切实为企业提供有效技术支撑。</p>
<p>4.充分发挥安责险参与风险评估和事故预防功能。深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保险事故预防技术服务规范》(AQ90102019)，通过实施安贵险，加快建立保险机构和专业技术服务机构等广泛参与的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体系。2021年底前各地区应急管理部门全部建立安责险信息化管理平台，2022年底前对所有承保安责险的保险机构开展预防技术服务情况实现在线监测，并制定实施第三方评估公示制度。对预防服务没有达到规范标准要求、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的责任单位和负责人予以警示，督促整改，情节严重的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纳入安全生产领域联合惩戒“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p>
<h2>三、时间安排</h2>
<p>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p>
<p>(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统一工作部署，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进行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宣传发动；要结合实际制定细化落实方案，明确具体目标任务和时间进度，及时将落实方案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p>
<p>(二)组织实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对相关企业情况进行梳理研判，重点分析企业层面目前存在的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息的责任链条、管理制度等方面的问题，结合实际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强化推动重点工程、研究建立工作机制，不断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p>
<p>(三)重点推动(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坚持统筹推进、持续深入、重点突出、务求实效，紧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实施等重点目标任务，按照时间进度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确保工作取得明显成效。</p>
<p>(四)巩固提升(2022年)。结合各相关单位和企业工作开展情况，深入分析工作中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问题，健全完善有关法规制度和政策措施，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区各单位经验做法，梳理总结一批典型成果，供各地学习借鉴和全国推广。</p>
<p>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总结形成本专题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p>
<h2>四、保障措施</h2>
<p>（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中央企业要将本实施方案与相关行业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有机结合，统筹推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务求取得实效。要推动企业充分发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主体作用，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断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能力水平。</p>
<p>(二)强化制度保障。制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若干规定，推动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自主管理安全生产的主动性、自觉性。要按照方案要求，在完善和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鼓励各地区和企业积极探索，创新建立各具特色、扎实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形成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治理成果。</p>
<p>(三)严格监管执法。各地区要把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情况、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情况和开展风险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加大日常执法检查力度。要督促企业全面落实主体责任，对未按规定建立企业安全管理体系，未按规定报告风险和隐患，未建立实施企业安全承诺制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到位的企业，要依法进行查处。各地区要建立与企业联网的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评估，加强线上线下监管。要坚持离执法于服务之中，既要严格执法检查，又要避免简单化、“一刀切”，对重点企业有关部门要组织专家开展精准指导服务。</p>
<p>(四)注重典型引路。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细化贯彻落实措施，强化分类指导推动，鼓励相关企业先行先试，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以点带面，大力推动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进企业改进安全生产管理，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持续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p>
<p>&nbsp;</p>
<p>附件3</p>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b>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b></strong></h1>
<p><strong> </strong></p>
<p>为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p>
<h2>一、整治目标</h2>
<p>通过实施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危险化学品事故隐患的责任体系、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危险化学品生产、贮存、使用、经营、运输、处置等环节相关安全监管责任进一步完善落实，消除监管盲区漏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建立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危险化学品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到2022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自动化系统装备投用率达到100%、涉及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率达到100%、化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等考核达标率100%，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足和城镇人口密集区的企业搬迁改造任务如期完成，危险化学品本质安全水平明显提升，事故总量和较大事故持续下降，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为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安全保障。</p>
<h2>二、主要任务</h2>
<p>(一)提升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能力。</p>
<p>1.严格商风险化工项目准入条件。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源头管控，推进产业结构调整，科学审慎引进化工项目。涉及化工行业的省级、市级人民政府和重点化工园区要结合现有化工产业特点、资源优势、专业人才基础和安全监管能力等情况，进一步明确产业定位，加快制定完善化工产业发展规划，2020年底前制定出台新建化工项目准入条件；2022年底前，设区的市要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对涉及光气、氯气、氨气等有毒气体(以下简称有毒气体)，硝酸铵、硝基服、氯酸铵等爆炸危险性化学品(指《危险化学品目录》中危险性类别为爆炸物的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严禁已淘汰的落后产能异地落户和进园入区；支持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技术改造升级，依法淘汰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产能。</p>
<p>2.提升化工园区安全风险管控水平。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建立跨部门联合工作机制，按照《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要求组织开展化工园区(含化工集中区)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工作，2020年10月底前，各省级人民政府要对本地区化工园区进行认定并公布名单，在认定基础上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评估分级。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A级(高安全风险)的化工团区，原则上不得批准新、政、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并纳入重点治理和监管范围，限期整改提升，2021年底前仍为A级的化工园区要予以头闭退出；对安全风险等级评估为B级(较高安全风险)的化工日区，原则上要限制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2022年底前仍未达到C级（一般安全风险)或D级（较低安全风险)的化工区区要予以关闭退出。</p>
<p>3.深入开展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督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p>
<p>《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在2020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安全风险隐患自查工作并制定整改方案，对于重大隐患要依法上报地方有关监管部门并实施挂牌督办，经整改仍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予以关闭，实现规范达标一批、改造提升一批、依法淘汰一批。组织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回头看”，2020年底前要对安全风险评估等级为“红、橙”的企业对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发证条件再次逐一进行核查，从源头提开发证企业的安全保障能力。大力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2022年底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全面完成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的安全预防控制体系建设。</p>
<p>4.强化危险化学品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安全管理。加强危险化学品等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严格行业准入，严禁未经许可擅自开展经营性运输。强化托运、承运、装卸、车辆运行等危险货物运输全链条安全监管。开展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防撞报警系统相关标准贯彻实施，2022年底前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要全部强制安装远程提醒监控系统，实行运输过程实时定位及路径记录。严格执行内河禁运危险化学品目录和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办法，严格特大型公路桥梁、特长公路隧道、饮用水源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管控。加强港口、机场、铁路车站以及与铁路接轨的专用线、专用铁路等危险货物装卸、储存场所和设施的安全监管，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进行清理整顿。鼓励化工园区内具有上下游产业链关联的企业运用管道输送代替道路运输，有危险化学品车辆聚集较大安全风险的化工园区应建设符合标准规范的危险化学品车辆专用停车场。加强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及医院、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的危险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组织全面开展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排查，重点整治化工园区、化工企业存在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贮存、运输、处置安全。</p>
<p>(二)提高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p>
<p>1.全面排查管控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按照《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风险基准》(GB 36894-2018)和《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确定方法》(GB/T 37243-2019)等标准规范确定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要求的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经评估具备就地整改条件的，整改工作必须在2020年底前完成，未完成整改的一律停止使用；需要实施搬迁的，在采取尽可能消减安全风险措能的基础上于2022年底前完成；已纳入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计划的，要确保按期完成。严格落实化工园区空间规划和土地规划，保护危险化学品企业和化工园区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禁止在外部安全防护距离内布局劳动密集型企业、人员资集场所；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和储存企业要保持足够的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严禁超设计量储存，并尽可能减少储存量，防止安全风险外溢。</p>
<p>2.进一步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自动化控制水平。继续推进“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的建设完善，2020年底前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的上述系统装备和使用率必须达到100%，未实现或未投用的，一律停产整改。推动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实现全流程自动化控制。2022年底前所有涉及硝化、氯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装置的上下游配套装置必须实现自动化控制，最大限度减少作业场所人数。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已建成投用的必须于2020年底前完成整改；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原则上不得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石油化工控制室抗爆设计规范》(GB50779-2012)，在2020年底前完成抗爆设计、建设和加固。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的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2020年8月前必须予以拆除。</p>
<p>3.深化精细化工企业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凡列入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范围但未开展评估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不得生产。现有涉及确化、氧化、氯化、重氮化、过氧化工艺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必须于2021年底前完成有关产品生产工艺全流程的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同时按照加强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工作指导意见，对相关原料、中间产品、产品及副产物进行热稳定性测试和蒸馆、干燥、储存等单元操作的风险评估。强化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结果运用，已开展反应安全风险评估的企业要根据反应危险度等级和评估建议设置相应的安全设施，补充完善安全管控措施，及时审查和修订安全操作规程，确保设备设施满足工艺安全要求，2022年底前未落实有关评估建议的精细化工生产装置一律停产盛顿。</p>
<p>4.推动技术创新。积极推广应用机械化、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实现机械化减人、自动化换人，降低高危岗位现场作业人员数量。加快新材料应用和新技术研发，研究生产过程危险化学品在线量减量技术路线和储存数量减量方案，开发以低毒性、低反应活性的化学品替代高危险性化学品的工艺路线，开展缓和反应温度、反应压力等弱化反应条件的技术改造，积极推广气体泄漏微量快速检测、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微通道反应器等先进技术方法的应用。聚氯乙烯生产企业按照《氯乙烯气柜安全运行规程》和《氯乙烯气柜安全保护措施改进方案》，进一步完善氯乙烯气柜安全管理措施，提升本质安全水平。</p>
<p>5.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规标准。推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研究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管理指导意见，整合完善提升化工和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工程设计、施工、设备建造、维护、监测标准，着力解决标准空白、滞后和标准执行不一致问题。制定出台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导则和精细化工反应安全风险评估标准等技术规范。</p>
<p>(三)提升从业人员专业素质能力。</p>
<p>1.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每年至少对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集中开展一次法律意识、风险意识和事故教训的警示教育，按照化工(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知识重点考核内容，对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每年开展至少次考核，考核和补考均不合格的，不得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危险化学品企业按照高危行业领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实施意见，开展在岗员工安全技能提升培训，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并按照新上岗人员培训标准离岗培训，2021年底前安排10%以上的重点岗位职工(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完成职业技能晋级培训，2022年底前从业人员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比例要达到30%以上；严格从事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岗位人员的学历要求和技能考核，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2022年底前，化工重点省份和设区的市至少扶持建设一所化工相关职业院校(舍技工院校)，依托重点化工企业、化工园区或第三方专业机构成立实习实训基地。</p>
<p>2.提高从业人员准入门槛。自2020年5月起，对涉及&#8221;两重点一重大”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企业，新入职的主要负责人和主管生产、设备、技术、安全的负责人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化学、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新入职的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化工工艺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操作人员必须具备高中及以上学历或化工类中等及以上职业教育水平，新入职的涉及爆炸危险性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化工类大专及以上学历；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现有人员应在2022年底前达到相应水平。危险化学品企业要按规定配备化工相关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p>
<p>（四)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p>
<p>1.严格精准监管执法。制定并公布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执法计划，进一步加大对重大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强化事故责任追究，经事故调查明确应对事故负有责任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和有关责任人员，及时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责。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必须建立企业安全技术和管理团队，必须做出安全承诺并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不按规定作出安全承诺和定期报告安全生产履职及企业安全风险管控情况，或安全承诺和报告失实的，要依法依规对有关企业及其主要负责人实施联合惩戒，对因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受到刑事处罚或撤职处分的，依法对其实施职业禁入。对发生事故的危险化学品企业，要严格执行督扣或吊销安全许可证的有关规定。</p>
<p>2.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培植安全生产标准化示范企业，对一、二级标准化企业项目立项、扩产扩能、进区入园等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考虑并减少执法检查频次。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内容和日常执法检查重点内容有机结合，持续改进企业安全管理。</p>
<p>3.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结合本地区化工产业特点，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使用行为；全面整治违规违章问题，特别是强化对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的执法检查；对发生过事故或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加大检查频次，对同类问题反复出现的依法从重处罚，达不到安全生产条件的依法督扣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深入排查冠名“生物”“科技”“新材料”等企业的注册生产经营范围与实际是否一致，对于发现的问题企业，要认真甄别其行业属性和风险，逐一明确并落实监管责任，依法依规予以查处。</p>
<p>（五)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p>
<p>1.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根据本地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数量、规模等情况，配齐配强满足实际需要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2022年底前具有化工安全生产相关专业学历和实践经验的执法人员数量达到在职人员的75%以上。制定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人员培训制度，新入职人员培训时间不少于3个月，在职人员每年复训时间不少于2周。鼓励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执法人员到大型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进行岗位实训。各省和有关市、县要建立聘请专家指导服务制度，每年定期安排检查，持续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队伍监管能力和水平，提升安全监管效率效果。</p>
<p>2.运用“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水平。加快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推进监管数据归集共享，综合利用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对危险化学品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2020年底前，完成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投用，依托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信息共享，建立完善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自动预警机制和管理制度，初步实现安全风险分类、分析、自动预警等功能。</p>
<p>3.强化社会化技术服务能力。制定危险化学品安全技术服务机构清单化管理制度，培育引导一批有能力信誉好的行业协会、技木机构、科研院所、保险机构等社会力量参与安全生产治理，为政府监管和企业安全管理提供技术服务，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社会治理水平。严格第三方服务机构监管，对设计不合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行为，要依法严肃追究第三方服务机构和责任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p>
<p>4.加强应急教授能力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建设立足化工园区、辐射周边、覆盖主要贮存区域的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授基地。强化长江干线危险化学品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应急救援装备配备，健全应急教授预案，开展实训演练，指导企业提高应急处置能力。</p>
<h2>三、时间安排</h2>
<p>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p>
<p>（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p>
<p>（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实施方案，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隐患，建立间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坚持边查边改，加快推进实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初步成效。</p>
<p>(三)集中攻坚(2021年)。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于问题严重且经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业，要坚决依法予以关闭退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p>
<p>(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总结分析，大力推广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经验做法，及时形成并推广制度性成果。</p>
<p>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及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p>
<h2>四、保障措施</h2>
<p>(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建立由分管领导牵头的危险化学品安全整治专项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专项整治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协调；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生态环境、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职责分工，压实责任，协调推进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p>
<p>（二)强化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相应的优惠扶持政策，从项目准入、财税、信贷、技术服务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引导危险化学品企业积极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技术改造、自动化控制系统建设、智能化信息化水平提升、先进安全科技成果运用等。</p>
<p>(三)加强示范引领。各地区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各阶段重点任务的进展，及时宣传推广好经验好做法，推动专项行动深入扎实有效开展。同时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特别是企业职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支持，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局面。</p>
<p>(四)抓好督导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根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适时组织进行督促、指导、检查，确保按计划完成各项重点任务。要充分发挥专家的作用，组织专家深入基层一线，帮助相关中小企业解决化工过程安全管理、危险化工工艺自动化改造、重大危险源监控等重点任务推进过程中的难题，有效防范化解重大风险。</p>
<p>&nbsp;</p>
<p><strong><b>附件6</b></strong></p>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b>消防安全专项整洽三年行动实施方案</b></strong></h1>
<p><strong> </strong></p>
<p>为加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p>
<h2>一、整治目标</h2>
<p>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素质，建立完善从根本上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p>
<p>——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得到明显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城市地下轨道交通、石油化工企业以及老旧场所、新材料新业态等场所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2022年底前，城乡重大消防安全风险明显减少。</p>
<p>——消防治理责任机制得到明显加强。全面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规范化管理建设，重大火灾隐患政府挂牌督办、行业集中约谈、社会曝光警示机制更加完善，火灾隐患举报奖励制度全面落实，社会单位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的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p>
<p>——火灾风险防控体系得到明显优化。建立健全风险研判、精准治理、源头管控的火灾风险防范化解机制，全面应用大数据、物联网信息化技术，依托智慧城市建设，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实时化、智能化评估消防安全风险。2022年底前，全国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基本建成，差异化精准监管全面推行。</p>
<p>——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得到明显提升。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开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2022年底前，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教能力明显提升。</p>
<p>——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得到明显改善。2020年至2022年，火灾总量和亡人数量总体下降，较大火灾事故有效减少，重特大火灾事故得到明显遏制，消防安全形势实现根本好转并保持总体稳定，社会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显著增强。</p>
<h2>二、主要任务</h2>
<p>(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p>
<p>1.单位和新建住宅小区按标准划线管理。各地区组织公共建筑以及新建住宅小区的管理使用单位，按标准对消防车通道逐一划线、标名、立牌，实行标识化管理，确保消防车通道畅通。2020年底前未完成的，实行政府挂牌督办整改。</p>
<p>2.老旧小区实行“一区一策”治理。各地区结合辖区老旧小区的建成年代、建筑高度、周边环境、道路管网等方面情况，按照“先急后缓”原则，结合城市更新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2020年，制定实施“一城一策、一区一巢&#8221;消防车通道治理方案，利用三年时间分类分批督办整改。</p>
<p>3.加强规划建设提供基础保障。各地区将新建停车场列入“十四五”相关规划重要工程推动建设，将城市停车场建设列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要内容，人防工程管理部门充分挖掘城市人防地下空间潜力，列出三年工作计划在城市推动新建一批公共停车设施。各地区按照加强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的有关政策文件严格落实建筑物配建停车位有关标准要求。</p>
<p>4.优化停车资源管理使用。各地区建立完善弹性停车、错时开放、潮汐停车、共享停车等政策机制，推行更加专业规范的停车管理。老旧住宅小区周边的路侧停车场等公共停车设施，对老旧住宅小区居民实行优惠停车，合理设置门槛和限制条件要求，简化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停车费用，形成普惠效应。对于没有物业管理的老旧住宅小区，积极引进专业停车管理公司，合理利用空间规划建设停车位，规范管理居民停车。</p>
<p>5.加强综合执法和联合管理。消防救援机构及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等违法行为过程中，需要查询机动车所有人身份信息和联系方式的，公安交管部门予以积极配合、及时提供。2020年，组织各有关部门建立联合执法管理机制，畅通信惠共享渠道。</p>
<p>(二）集中开展四类场所消防安金治理。</p>
<p>1.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整治。一是严格落实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立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履取承诺制度；二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排查测试高层建筑室内清火检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立维护保养制度，逐栋解决消火检无水以及消防供水不足、压力不够等问题；三是管理使用单位全面自查商层建筑外保温防护层破损开裂、脱落以及电缆井、管道井防火封堵不严等问题，逐项登记整改修复；四是每栋高层公共建筑和每个高层住宅小区依托社区网格员、保安人员、管理使用单位人员、志愿者等力量，建立一支徽型消防站队伍。各地区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配套政策。2020年，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三年整治计划，重点督办整改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排查登记的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建立完善消防管理机制；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p>
<p>2.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管理水平提升。一是严格落实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则要求，对照标准组织开展达标创建活动，明确各管理部门、各类店铺、岗位员工消防安全达标要求任务，作为绩效考核、运营管理考核重要指标，优化落实各项消防管理制度；二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以功能分类分区、以店铺为单元推行网格化消防管理制度，建立责任清晰、高效运行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三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实行消防设施、餐饮场所、重点部位每季度消防安全检查评估制度，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整改检查评估发现的问题；四是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立全员消防培训制度，分区域建立应急处置快速响应机制，优化部署内部消防教援力量，每半年组织消防演练。2022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达标率实现100%。</p>
<p>3.地下轨道交通疏散救授能力提升。各地区组织开展城市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授能力大提升专项行动，综合客流高峰、建筑结构、安全出口、疏散路线、通风照明条件、电气设备以及周边消防救授力量、装备器材等关键要素，组织相关部门系统评估每座地铁站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援能力，制定实施三年优化提升计划。2020年，组织完成风险评估、计划制定以及综合演练测试工作；2021年，全面加强改进地下轨道交通安全疏散及应急救授能力；2022年，建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联勤联动的地下轨道交通综合应急教授体系。</p>
<p>4.石油化工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一是石化企业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全面落实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二是石化企业要依据规范和行业标准组织更新改造老旧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完好有效；三是石化企业依法建立完善企业专(兼)职消防队，根据需要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或工艺应急处置机制，加强贴近实战的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优化事故工艺处置措施。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中国海洋石油集团等中央石化企业以及地方石化企业制定工作方案、投入专项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利用三年时间，分步完成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老旧消防设施改造、企业消防力量建设三项任务。化工园区应积根探索应急资源共享和应急联动机制，推动消防资源的共建共享和应急装备能力提升。</p>
<p>（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断业态等突出风险。</p>
<p>1.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各地区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桶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2020年起，各地区每年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每年督亦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2022年，以街道乡镇为单位，老旧场所基本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p>
<p>2.抓好新材料新业态突出风险治理。各行业监管部门及生产企业和科研单位健全完善新材料、新业态的火灾风险预估预判机制，优化落实本质安全措施。工业和信息化部门组织开展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宣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电动汽车、电动自行车以及改装电池行为，建立公布曝光、联合管理机制。各地区组织在居民住宅区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2022年，居民住宅区全部落实电动自行车集中管理要求措施。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住建部门等有关部门对人员密集场所、施工现场违规搭建、违规采用易燃可燃材料的影钢板房开展专项检套，每年依法组织整改一批、拆除一批。各地又组织分析评估本地电子商务、物流业、新型商业等新业态消防安全风险，强化行业消防管理措施，引导产业安全发展，提高安全设射等级。</p>
<p>（四)打牢乡村地区火灾防控基础。</p>
<p>1.加大乡村火灾隐想整治力度。相关地区加强对乡镇工业园、特色小镇、小微企业等乡村新兴产业消防安全评估和管理，美中治理消防管理责任不落实、消防设施不足、消防培训不到位等实出问题。各地区结合乡村房改、水改、电政、灶改、路改等工作，有计划地改造防火间距不足、水结构建筑集中连片的村庄，加快乡村电气线路、炉灶等用火用电安全改造升级，有效降低火灾风险。</p>
<p>2.推进乡村公共消防基础建设。依托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实施，将乡村消防工作纳入总体规划统筹管理和系统衔接，研究完善乡村消防专项规划，同步推进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管理。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集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开乡村抗御火灾水平。2022年，乡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p>
<p>(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p>
<p>1.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2020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服务机构、文化娱乐场所、星级宾馆饭店、商场市场、旅游粮区、医疗卫生机构、宗教活动场所、文物建筑和博物馆等行业单集中开展排查整治，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息，列出整改计划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消防救援机构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p>
<p>2.推行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教育、民政、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宗教、文物等重点行业部门，建立完善行业系统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健全与消防救授机构分析评估、定期会商、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推广“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做法，组织行业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2020年，打造行业标杆示范单位；2021年，全面推广典型经验做法，2022年，有效落实行业标准化管理。</p>
<p>(六)实施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提开升工程。</p>
<p>1.推行城市消防大数据管理。各地区结合电子政务、智慧城市建设以及城市信息化大数据系统建设，结合监督管理、历史火灾等内部信息，共享汇聚融合相关行业数据资源。2022年底前，分级建成城市消防大数据库，建成火灾监测预警预报平台，实现对火灾高风险场所、高风险区域的动态监测、风险评估、智能分析和精准治理。</p>
<p>2.建设消防物联网监控系统。各地区积极推广应用物联传感、温度传感、火灾烟雾监测、水压监测、电气火灾监控、视频监控等感知设备，加强消防安全智能化、信息化预警监测，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2001年，地频以上城市全部建成消防物。</p>
<p>3.加强基层消防管理信息化共建共治。基层综治、社区、网格等信息化管理平台嵌入消防安全管理模块，将消防工作有机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整合基层部门管理服务资源，综合运用社会活理“人、地、事、物”等关联数据信息，构建网络化、社会化、信息化的基层消防管理体系。2020年，消防工作纳入基层网格信息化管理平台。联网监控系统。</p>
<p>(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p>
<p>1.加强消防安全素质教育。宣传部门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内容；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将消防知识纳入相关班次培训内容；司法行政机关加强消防普法宣传的指导协调和督促落实；教育部门将消防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教学内容和高校、高中新生军训课程；各级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将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知识纳入有关公务员培训、职业培训内容。</p>
<p>2.加强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各地区分批次、分类别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社区民警、村居委工作人员、网格员、安保人员、管理单位人员、重点单位员工、小企业主等重点人群开展消防教育培训，2022年底实现全覆盖培训。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培训制度，落实入职必训、定期培训、转岗轮训等美求，全面提升员工消防安全意识。</p>
<h2>三、时间安排</h2>
<p>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p>
<p>(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按照国务院安委会统一部署，启动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各地区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实施方素，进一步明确治理目标、重点任务、责任分工、工作措施、治理时艰等内容，全面做好本地行动的部署发动。</p>
<p>（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整袁责任“两个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叔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排查任务精准推进落实。</p>
<p>(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照前期排查的“两个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政府挂牌督办和跟腺整治，强化政策支持，配套资金保障，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p>
<p>(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在推进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整改的同时，分析共性问题，研究治本之策，因地制宜出台一批配套举措、形成一批经验做法，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开整体治理水平。</p>
<p>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形成本方案年度工作报告和三年行动报告并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p>
<h2>四、保障措施</h2>
<p>(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省(区、市)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有级、县级政府分级落实组织实施工作，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領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相关部门出台配套支持政策意见，协同推进落实。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工作专班，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研究推动重点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四、保障措施。</p>
<p>(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地区要将消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结合京津冀协同发展、长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清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雄安新区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乡村振兴战略等重点工作，整体规划部署本地消防工作，保证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坚持因地制宜、因情施策，针对不同地区和行业领域特点，研究采取差异化的工作举措，提供相应的治理政策支撑，残保治理实效。</p>
<p>(三)强化示范引领。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全面部署推造的基础上，组织一批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先行开展试点治理工作，积极探索符合当地实际的治理方法、措施以及能复制、易推广的工作体系机制，形成典型示范效应。坚持一手抓突出风险治理，一手抓长效机制建设，认真总结专项整治中形成的经验做法，固化提升为消防管理制度、治理标准规定。</p>
<p>(四)强化考核督导。此次专项整治作为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评内容以及省级政府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各地区要韩学制定本地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统筹纳入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平安建设和消防工作考核重要指标，分阶段开展检查验收。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在政务督查、日常检查、工作考核中增加指标权重，组织明察暗访，及时通报，督促落实。</p>
<p>&nbsp;</p>
<p>附件8</p>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b>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b></strong><strong><b>三年行动实施方案</b></strong></h1>
<p>为加强交通运输(民航、铁路、邮政、水上和城市轨道交通)和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现制定本实施方案。</p>
<h2>一、整治目标</h2>
<p>通过三年行动，完善和落实重在从根本上消除交通运输与渔业事故隐患的责任链条、制度成果、管理办法、重点工程、工作机制和事故预防控制体系，扎实推进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航空运输有效遏制人身伤亡事故发生；铁路沿线环境安全得到有效管控，排查出的主要隐患清零，铁路安全基础建设得到强化；港口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100%，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设施设备明显改善，客船、客滚船等“四类重点船舶”得到有效监管；邮政业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大幅提高。交通运输各领域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遏制，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进一步下降，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向好。</p>
<h2>二、主要任务</h2>
<p>（一)进一步完善安全责任体系。</p>
<p>1.健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以及《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要求，厘清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边界，制定并公布安全生产权责清单，进一步明确有关部门安全监管职责分工，严防失控漏管，细化履职行为规范，推动行业安全监管规范化标准化。</p>
<p>2.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落实责任，健全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管理。严格规范安全生产经费提取及使用，强化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教育和技术能力培训，扎实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着力补齐安全生产能力短板。3.加快推进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加快健全完善交通运输与渔业领域安全生产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推动行业全面实施安全生产信用管理，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采取公开曝光、联合惩戒等综合治理措施，不断净化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市场环境。</p>
<p>（二)强化风险隐患预防控制。</p>
<p>1.深化重大风险防范化解。进一步健全完善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四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将行业安全生产重大风险纳入同级人民政府重大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内容，进一步摸排行业重点领域系统性、区域性、突发性安全生产风险，建立重大风险基础信息、防控责任、监测监控、防范措施、应急处置5个清单，确保底数摸排到位，责任分工到位，防控措施落实到位。</p>
<p>2.深化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严格按照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要求，严格实施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强力开展重大隐患清零行动。指导督促企业建立风险隐患排查、评估、治理的长效机制。</p>
<p>3.深入开展典型事故教训汲取。分析查找各领域近三年来发生的典型生产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的问题，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以案示警，制定切实有效整改措施，逐项抓好整改落实。及时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整改措施实施情况评估，切实发挥事故教训没取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生产的“堵漏洞、补短板、强弱项”的重要作用。</p>
<p>(三)开展重点领域专业化治理。</p>
<p>1.开展民航安全专项治理。一是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突出机制建设，工作落实到人员、设施设备、管理制度等所有安全生产要素，更新隐患清单和危险源清单，执行隐患挂牌督办制度。二是按照民航局关于季节运行、重大保障任务、安全专项工作等部暑，突出可控飞行撞地、跑道安全、空中相撞、危险品运输等重点安全风险，结合实际完善风险防范程序和管控措施。三是针对机场净空保护、鸟击防范等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燃放烟花礼炮、焚烧秸秆垃圾、黑飞无人机、放飞孔明灯和气球、建筑及施工机械翅高、放养鸽子等破坏机场净空环境的行为。</p>
<p>2.深化铁路沿线环境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铁路沿线轻飘物及危树整治。重点整治铁路两侧500米范围内的彩钢板、防尘网、塑料薄膜、广告幕布等轻体飘浮物和倾倒后影响铁路设备设施的高大树木，防止在大风天气下被刮起后侵入铁路限果。二是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整治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擅自建造建（构)筑物、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堆放悬挂物品、上跨下穿管线、施工作业等违法行为。加强线路护坡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全面划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对既有铁路，全部完成划定；对新建铁路，在工程初步设计批准30日内完成划定。所有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均按规定设立标桩。四是铁路沿线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整治。重点整治铁路沿线两侧建造、设立生产、加工、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和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场所、仓库，治理不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防护距离隐患。</p>
<p>3.开展公铁水并行交汇地段安全专项治理。一是防护设施不良整治。重点整治公铁并行交汇地段防护桩(数、墙)、公跨铁立交桥防抛网和桥梁防撞设施、限高防护架、安全警示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没有按照规定设置安装，或安全防护设施的防护等级标准过低，不能满足安全防护要求的。安全防护设施维护管理不到位，导致缺失、破损、松脱坠落的。整治公跨铁桥梁上路灯杆、交通监控等支撑装置设置位置隐患，防止撞击后坠落铁路线路可能造成的二次事故。二是机动车违法驾驶整治。机动车在公铁并行交汇地段超速、超载行驶，刮撞、损坏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交通标志、标线缺失、不准等。三是公跨铁立交桥移交不到位整治。整治公跨铁立交桥未组织固定资产移交，导致维护管理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四是船舶碰撞桥梁隐患治理。跨越航道公路、铁路、市政等桥梁水中桥墩未按规定设置防撞设施或防撞标准偏低，桥梁和桥区水城有关助航设施、警示标志设置不到位、维护不到位的。</p>
<p>4.开展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健全行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落实中央和地方安全监管共同事权，推动安全监管支撑机构建设实现省级全覆盖、市级稳步健全。完善寄递渠道安全联合监管机制，加强部门合作和资源共享，完善部门间违法线索通报、案件移送与协查机制，推动形成齐抓共管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寄递渠道平安建设(综治工作)考评“指挥棒”作用，压实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督促邮政企业做好风险点和危险源排查管控工作，规范寄递协议服务安全管理，重点加强邮件快件处理场所、营业网点火灾、车辆安全、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p>
<p>5.开展水上涉客运输安全治理。强化琼州海峡、渤海湾、台湾海峡、长江干线客(滚)运输、岛际涉客运输和封闭水域涉客运输安全监管，严禁旅游、滚装、渡运等水上涉客运输企业及船舶超经营范围经营，严禁客船超码头靠泊能力停靠。严格执行客船恶劣天气条件下禁限航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安全管理、船员培训和船船维修保养。</p>
<p>6.开展载运危险化学品船舶安全治理。研究危险化学品货主高质量选船机制建设，加快推进长江干线船舶洗舱站建设。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公司日常监管和年度审核，强化体系运行监督管理。严格船舶载运危险化学品申报管理，严厉查处瞒报、谎报等违法行为。严禁单壳化学品船和600载重吨以上的单壳油船进入“两横一纵两网十八线&#8221;水城航行。</p>
<p>7.开展航运枢纽大坝除险加固专项治理。组织航运枢纽大坝运行单位2020年6月底前按规定开展安全鉴定，根据安全鉴定情况分类予以整治，开展除险加固工作。</p>
<p>8.开展综合客运枢纽安全治理。遵照《综合客运枢纽服务规范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设施设备配置要求》规定，综合客运极纽应统筹设置应急通道，且方式间相互连接畅通；落实安检制度，确保安检质量和效率；按需求配备旅客、行包的安检设施和人员；枢纽内重点区域设置应急隔离区。应建立应急指挥管理协调机构或工作机制，制定枢纽总体应急预案；在综合客运枢纽换乘区域应设置防恐防爆、视频监控、安全消防等设备，以及信息板、导向标志和广播通信设备等。</p>
<p>9.加强轨道交通运营安全治理。严格落实《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等规定，强化设施检测养护、设备运行维修、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运行环境等各类风险管控，严防列车脱轨、列车冲突、桥隧结构坍塌、接触网塌网、信号系统重大故障等险性事件发生；加强设施设备维修及更新改造。提升设施设备运行可靠性；开展城市轨道交通保护区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对保护区挖掘、爆破、地基加固、打井、钻探等作业的施工管理，严厉打击违规施工作业、私搭乱建、堆放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危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行为。</p>
<p>10.开展渔业生产专项治理。聚焦“拖网、刺网、潜捕”三类高危渔船和“碰撞、自沉、风灾、火灾”四类事故高发情形，做到排查整改、执法查处、督查督办同步开展、贯通全程。重点对渔船脱检脱管和船舶不适航、船员不适任，以及渔港水城安全、消防等方面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对安全隐患突出的地区和作业渔船进行重点整治，严厉打击“超员超载超风级超航区”航行和冒险出海作业行为。</p>
<p>（四)开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p>
<p>1.强化铁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整治。一是非法托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托运人托运危险货物匿报谎报货物品名、性质、重量，在普通货物中夹带运输危险货物，在危险货物中央带禁止配装的货物等非法行为。二是违规承运危险货物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运输企业在非危险货物办理站办理危险货物承运手续，铁路运输企业和托运人不按照操作规程包装、装卸、运输危险货物，铁路运输企业不按照规定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开展应急演练等行为。三是危险货物储存场所整治。重点整治铁路货场、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危险货物装卸、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安全要求，未按规定开展安全评价，不落实安全责任体系和安全管理制度等问题。</p>
<p>2.开展邮政涉恐涉爆专项治理。一是升级收寄验视、实名收寄、过机安检“三位一体”防控模式。推进寄递风险综合防控信息平台建设，探索在重点地区开展实名收寄人脸识别、身份认证，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安检设备，采取拍照上传、视频监控等措施提升收寄验视实效，加强收寄验视标识、安全检查标识规范管理，坚决防止易燃易爆物等禁寄物品流入寄递渠道。二是突出重点地区整治。因地制宜强化分类指导，对寄往党政机关、重点部位、重大活动举办地的邮件快件进行重点检查，鼓励地方政府采取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第三方企业等方式开展集中安检。三是突出薄弱环节整治。对航空和高铁邮件快件，以及国际和港澳台邮件快件进行全面防控安检。加强寄递安全公共宣传，提高用户依法用邮、安全用邮意识，配合对夹带、谎报、哺报、匿报涉恐涉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主观故意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四是深入开展违法寄递危险化学品整治，对危险化学品寄递实施“零容忍”，督促寄递企业严格执行《禁止寄递物品管理规定》，不得收寄危险化学品。</p>
<p>3.强化砂石运输行为治理。进一步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牵头组织的八部委关于加强海砂开采、运输、销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继续对海砂违法运输实施严格管理。加强水利、交通、公安等部门合作，推动建立长江河道采砂管理合作机制，建立健全非法采运砂案件行刑相互移送制度。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加强对“三无”采运砂船、装卸作业站点、码头的源头管理，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合作、企业负责的联合治理格局，改善砂石运输环境。</p>
<p>4.商渔船防碰撞安全整治。加强辖区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原因分析，采取针对性的措施遏制商渔船碰撞事故发生。加强相关都门沟通合作，如大对商渔船船员的安全教育，督促商渔船船员按规定开启和使用船舶自动识别系统，强化航道动态管控和动态干预，严厉惩处商渔船碰撞事故中的肇事逃逸行为，涉嫌犯罪的，依法依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p>
<p>5.推进实施渔港“港长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加强渔港建设和管理改革的要求，加强驻港监管，推进实施“港长制”。推动开展追船渔港综合管理改革，落实“港长”管港管人管渔管安全的责任，依托渔港综合管理站，优化执法力量驻港监管，实现管理要素向渔港集聚，推动监管关口前移，全面提升渔业安全管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以渔船进出港报告为抓手，建立以船长报告为主、船舶“监护人”和基层渔业组织报告为辅的进出港报告机制，明确渔船出港前24小时之内要及时报告。做到已报抽查、未报必查，对未报告或检查发现问题的渔船，视情节轻重纳入安全记分管理或停航整改。建立船籍港和靠泊港共管机制，实施常态化的泊港渔船登临检查制度，严防渔船“带病”出港，把渔港打造成渔业管理的“岸上堡垒”。</p>
<p>6.开展渔业无线电管理专项治理。针对不按标准规范配备、擅自拆卸、故意关闭渔业无线电设备，擅自擦写篡改电台识别码，设备信息未登记备案，以及“船码不符、一船多码、一码多船”等突出问题进行专项集中整治。开展“插卡式”AIS设备研发与推广应用，规范渔业无线电设备及其电台识别码管理，加快实施“宽带入海”，切实提高险情事故应急处置和搜救成功率。推动建设，业与海事系统航行安全和海上搜救信息共享平台，研究开发基于自动识别技术的商渔船防碰撞预警系统，推动实现商渔船防碰撞合理自动预警、即时规避。</p>
<p>7.开展渔业船员专项治理。针对渔船职务船员配备不齐和普通船员持证率偏低的突出问题，动员基层渔业管理部门，对渔业船员配备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切实掌握辖区渔业船员底数，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照职务船员配备标准，落实职务船员最低安全配员和持证上岗制度，督促船东组织船员接受警示教育和技能培训。采取岸上排、港口堵、海上查的方式，对职务船员配备铁配和“人证不符”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同时，加强政策研究，创新渔业船员基本安全培训和考试方法，细化工作方案，优化操作指南，拓宽培训渠道，推行普通渔业船员线上远程理论考试和实操视频评估考核，及时公布考试题库，让广大船员对水上求生、消防、急教和应急等基本安全知识做到应知应会，相关操作熟能生巧，切实提高普通船员持证上岗率。</p>
<p>8.开展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完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长效机制。重点针对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船舶老旧、公司经营规模小散弱、岸基支持保障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开展安全管理提升行动。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提高行业安全监管能力，改善中韩客货班轮运输安全生产条件，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开展安全检查督导。建立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息洽理台账，督导企业限期整改销号。</p>
<p>(五)加强水上交通与渔业安全生产源头管理。</p>
<p>1.加强港口建设项目源头管理。严格落实港口建设项目“安全三同时”和危险货物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制度，按要求定期开展港口危险货物作业集中区域安全风险评估，实施安全容量总量控制。对涉及爆炸性危险货物装卸、储存的港口建设项目要严格控制；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新、改、扩建港口危险货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部门联合审批制度。港口危险货物企业严格落实安全防护距离有关要求，涉及爆炸性物质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0年底前停止使用；其他涉及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学品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储存设施不符合外部安全防护距离的，2022年底前停止使用。</p>
<p>2.强化水路运输企业准入管理。强化水路运输市场准入管理，严把企业经营资质准入关，办理《船舶营业运输证》配发、换发时，严格审查船舶相关登记、检验、安全管理等证书和委托管理协议等有效性，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发证。强化水路运输管理制度落实，认真执行国内水路旅客运输实名制管理规定，认真组织落实国内水路货物运输实名制，督促企业依法开展信息登记、保存和货物检查，深入开展国内水路运输年度核查，加强信息共享力度。</p>
<p>3.完善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制度和程序。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安全监管信息互通共享，消除监管盲区和监管漏洞，解决交叉执法、重复执法等问题。</p>
<p>4.健全渔业安全管理制度。加快制定《渔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渔业船员违法违规记分办法》等规章制度，厘清渔业安全管理职贵边界和权责清单，明确船籍港和靠泊港的管理职责。修订完善渔业船员管理办法、渔船水上突发事件应急预紫、安全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及无线电管理等相关规定，督促地方理顺渔业安全监管体制机制，建立起符合中国国情的渔业安全治理体系。</p>
<p>(六)提升基础支撑保障能力。</p>
<p>1.强化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安全监管执法队伍建设，推动地方政府充实负有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加强安全政策研究，提高战略性政策储备的能力。加强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配合。强化培训教育，加强部门间培训资源和专家库共享，着力提升监管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能力。优先保障安全投入，加快配齐安全监管执法装备设施。危险化学品贮存量大的港口所在地政府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要求，配齐配强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和执法力量。</p>
<p>2.强化基础保障能力建设。一是督促航空产品制造商加强生产质量体系建设，建立航空器消防救授真火实训基地。二是督促邮政企业保证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健全责任体系、管理机制、基本制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三是建设水上交通缘合监管指挥系统，加快推进巡航救助一体化船艇和海事监管、航海保障装备设施建设。推进智慧海事工程建设。四是按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化建设指南》要求，建成省级港口危险货物安全监管信息平台，加强港政、海事、海关等部门间相互配合、相互通报，严厉打击匿报、谎报或夹带危险货物。综合运用第三方检查、“互联网十监管”，提高安全监管水平。五是加大渔港基础设施建设和渔船安全、消防、教生及通信导航等设施设备升级改造力度，切实提升渔港安全停泊避风能力和渔船安全适航水平。</p>
<p>3.提升交通运输与渔业应急能力。健全应急管理机制，推动各地行业应急管理融入地方应急管理体系，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加强专兼职应急教授队伍建设及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强化非预设场景应急演练和实战演练，提升风险防范能力。</p>
<p>4.加强民航“三基”建设。一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意识建设。实现执勤管理程序落地、职责履行到位，坚决杜绝有章不循、操作随意、懈怠麻痹、在岗谋私以及擅离职守等违规问题发生。二是加强一线岗位人员安全培训。科学设置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强化培训质量监督，严把考核关口，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确保培训计划满足实际需要。</p>
<p>5.大力提升港口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进港口危险货物企业2020年底前将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堆场、储罐全部安装使用安全监测监控装备，未安装或未使用的，一律停产整改。加强危险货物储罐的定期检测。高危作业场所和环节2021年底前实现重要设施设备实时监测、智能感知和风险预警。港口客运企业按规定配备视频监控系统、安检设备(包括车辆安检设备)、身份证识读设备等，加强安检查危工作。2022年底前建立实施港口客运、危险货物作业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制度。港口危险货物储存企业、装卸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分别至少有2名、1名具有中级以上化工专业技术职称或化工安全类注册工程师资格，其中储存企业主要安全管理人员中的中级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比例达到15%左右并逐步提高。强化动火、受限空间、用电等特种作业的管理和操作技能培训。建立实施港口危险货物职业技能竞赛常态化机制。</p>
<p>6.加强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建立安全生产知识、技能教育增训制度，加强关键岗位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开展新进人员入职培训、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科学设置行业一线岗位人员资质能力培训课程，合理制定培训计划，切实保证培训质量，严格考核把关，实施针对性补充培训。</p>
<p>7.强化安全生产宣传与警示教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体系，加强对行业从业人员、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法治意识、责任意识、防护意识的宣传教育，促进社会安全文化建设。制作和发放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事故警示教育录，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开展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加强新媒体在交通运输与渔业生产安全社会宣传教育上的应用，推进“微安全”文化品牌建设。</p>
<p>8.完善渔业风险保障体系。鼓励发展渔民互助保险等多种形式的渔业保险，推进渔业互助保险系统体制改革，推动《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在渔业领域全面实施，指导渔业保险规范有序发展。指导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依法依规做好新设保险机构的筹建、报批、登记注册和业务开展等相关工作，充分发挥保险在推进渔业产业发展、安全管理和防灾减灾中的机制优势和渔区经济社会“稳定器”“安全阀”的重要作用，有效防止渔民因灾致贫返贫。</p>
<h2>三、时间安排</h2>
<p>从2020年4月至2022年底，分四个阶段进行。</p>
<p>（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深化专项治理行动的具体落实方案，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和总体工作目标，细化内容、实化措施、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到人。召开专项整治工作启动会议，宣贯国务院安委会专项整治工作部署和各单位具体工作方案，做好工作动员，明确工作要求及工作内容，强化工作责任落实，并将会议精神传达至各基层单位和辖区企业。</p>
<p>(二)排查整洽(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风险隐患全面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明确整改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加快推进实施，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p>
<p>(三)集中攻坚(2021年)。动态更新“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开小灶”、推广有关地方和标杆企业的经验等措施，加大专项整治攻坚力度，落实和完善治理措施，推动建立健全公共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预防控制体系，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p>
<p>(四)巩固提升(2022年)。深入分析安全生产共性问题和突出隐患，深挖背后的深层次矛盾和原因，梳理出在法规标准、政策措施层面需要建立健全、补充完善的具体制度，逐项推动落实。结合各地交通运输与渔业行业经验做法，形成一批制度成果，在全国推广。总结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将党的十八大以来安全生产重要理论和实践创新转化为法规制度，健全长效机制，形成一套较为成熟定型的安全生产制度体系。</p>
<p>各部门、各单位分年度总结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开展情况，并报送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汇总梳理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报告；2022年12月，交通运输部安委办和农业农村部安委办分别对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进行全面总结，上报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p>
<h2>四、保障措施</h2>
<p>(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统筹安排，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落实，确保整治工作有序推进。</p>
<p>（二)强化工作督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的问题；结合相关督查检查的统一部署，适时对下级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随机抽查，确保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国务院安委会根据专项整治进展，适时通过督导、督查、暗访等方式对相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p>
<p>(三)加大宣传引导。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力量宣传交通运输与渔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在重大风险排查、隐患治理和专项整治活动中，要主动联系媒体，揭露一批长期影响交通运输与迪业安全的“顽疾”，曝光一批违法单位和个人，形成威慑作用，切实营造安全氛围。</p>
<p>&nbsp;</p>
<p><strong><b>附件11</b></strong></p>
<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b>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b></strong><strong><b>三年行动实施方案</b></strong></h1>
<p>为加强危险废物、煤改气、洁净型煤、垃圾填埋场等安全专项整治，根据《全国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p>
<h2>一、整治目标</h2>
<p>通过三年安全整治，健全完善危险废物等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体系、制度标准、工作机制。建立形成覆盖废弃危险化学品等危险废物(以下简称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危险废物处置企业规划布局规范合理；偷存偷排偷放或违法违规处置危险废物的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企业产生的属性不明固体废物鉴别鉴定率100%，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率100%，实现危险废物等管控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长效化；加强“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及渣土、垃圾、污水、涉爆粉尘的贮存、处置等过程中同步落实安全规范措施，有效防范事故发生，确保人身安全。</p>
<h2>二、主要内容</h2>
<p>（一）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p>
<p>一是全面开展危险废物排查，督促相关单位建立规范化的危险废物清单台账，严格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分区贮存，在收集、贮存、运输、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对属性不明的固体废物，按照《固体废物鉴别标准通则》(GB 343302017)系列标准进行鉴别，并根据鉴别结果，严格落实贮存安全防范措施。危险废物在运输环节，按照危险货物管理的有关法规标准执行。二是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危险等级、贮存设施、自行利用处置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利用处置方式等有关资料和信息；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一年，严禁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三是各地重点对辖区内化工园区、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单位及危险废物处置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对照企业申报材料，检查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转移、利用、处置情况，严厉打击违规堆存、随意倾倒、私自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确保危险废物的贮存、运输、处置安全。</p>
<p>(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机制。</p>
<p>一是督促相关单位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严厉打击不如实申报危险废物行为或将危险废物隐瞒为原料、中间产品的行为；在依法严肃查处的同时，纳入信用管理，实施联合惩戒，切实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二是建立完善危险废物由产生到处置各环节转移联单制度，督促危险废物产生、运输、接收单位严格落突安全管理规定；利用信息化手段，控制危险废物流向，加强对危险废物的动态监管。三是建立部门联动、区域协作、重大案件会商督办制度，形成覆盖危险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转移、运输、利用、处置等全过程的监管体系。修订完善《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进一步明确安全技术要求，推动企业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p>
<p>(三)加快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p>
<p>各地根据地区危险废物产生的类别、数量，合理规划布点处置企业或企业自行利用处置等多种方式，加快区域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消除处置能力瓶颈，严防因处置不及时造成的安全风险。加快高危险等级危险废物综合处置技术装备研发。</p>
<p>(四)开展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安全风险评估论证。</p>
<p>一是各地针对近年来的事故情况，组织开展企业重点环保设施和项目的全面摸排，建立台账。二是督促企业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开展安全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形成问题清单，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三是组织开展对评估和治理结果的监督检查，对不落实相关评估要求和防范措施的，严肃依法查处。</p>
<p>(五)开展“煤改气”、洁净型煤燃用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p>
<p>合理确定“煤改气”工程燃气管道走向、敷设方式和燃气设备设施的布局，加强施工安全管理，明确相关主管部门、属地政府、燃气供应企业、燃气施工企业、用户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大入户检查指导的频次。构建洁净型煤推广使用过程的安全风险防控机制，指导地方有关部门进村入户排查洁净型煤炉具密封不严、积灰堵塞、排气不畅、私自加盖密封盖等问题隐患，积极推广使用一氧化碳浓度报警等安全装置。加大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安全意识，严防中毒等事故发生。</p>
<p>（六)开展渣土和拉圾填理、污水处理过程中安全风险排查治理。</p>
<p>整治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安全隐患，建立城市建筑垃圾消纳场常态监测机制，对垃圾堆体稳定性、可能存在的风险和应急预案可靠性等进行评估，取缔非法渣土场。指导地方有关部门对轻工、纺织行业企业污水罐等环保设施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摸清污水处理等环保设施安全现状，重点排查污水罐等环保设施的规划、选址、设计、建造、使用、报废等各环节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评估污水罐坍塌等安全风险及影响范围。</p>
<p>(七)加强粉尘企业安全风险管控。</p>
<p>切实吸取近年来粉尘爆炸事故教训，加强粉尘涉爆企业除尘环保项目源头把关，严格安全评估和审核验收，确保粉尘收集、输送、贮存等环节的环保设施设备符合粉尘防爆安全标准要求。进一步排查涉爆粉尘企业底数和安全状况，督促企业强化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以粉尘作业场所10人及以上企业为重点，聚焦除尘系统防爆、防范点燃源措施、粉尘清理处置等重点环节，开展有针对性的专项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粉尘爆炸重特大事故发生。按照“摸清底数、突出重点、淘汰落后、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入开展尘肺病易发高发行业领域的粉尘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督促用人单位落实粉尘防控主体责任，确保实现治理目标。</p>
<h2>三、时间安排</h2>
<p>从2020年4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p>
<p>(一)动员部署(2020年4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本地区实施方案，进一步明晰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制定考核办法，并广泛进行宣传发动，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动员部署。</p>
<p>(二)排查整治(2020年5月至12月)。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严格落实本方案重点整治内容，认真开展专项整治。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问题和风险隐患摸排梳理，落实各项安全整治主体责任，建立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清单，制定时间表、路线图，整治工作取得初步成效。</p>
<p>(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重点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推进会、专项攻坚等措施，强力推进问题整改。推动建立完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过程安全风险管控能力得到明显提升。</p>
<p>(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分析存在的突出安全问题，深入查找深层次原因，总结各地经验做法，研究提出进一步加强过程安全管理的措施，形成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的制度成果，推动各项治理工作规范、安全开展。</p>
<p>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对重点任务和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要实施评估，形成年度报告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报告并及时报送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p>
<h2>四、保障措施</h2>
<p>(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机制，及时研究专项整治行动中出现的问题，定期听取整治情况汇报，加强重大问题协调；强化危险废物等安全专项整治责任落实，明确承担相关职责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有序有力推进。</p>
<p>(二)强化部门协同。各地区要明确部门分工，细化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进度和工作要求，形成整体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指导，履行行业安全监管职责，建立上下贯通、分工明确、共同负责的安全管理体制机制。</p>
<p>(三)加大政策支持。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出台支持安全专项整治的政策措施。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管理、能源等部门要结合本职工作，研究制定相关具体政策措施，加强业务指导，破解整治过程中遇到的难题。</p>
<p>(四)严格督促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收集、准确掌握辖区内、本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展情况，加强工作交流，建立工作台账，强化跟踪督办，对重点难点问题实行闭环管理，确保重点任务按期完成。</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title>
		<link>http://39.104.85.193/bmgz/yj/1685.html</link>
		
		<dc:creator><![CDATA[沈, 舒明]]></dc:creator>
		<pubDate>Tue, 09 Aug 2022 06:10:59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应急管理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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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 应急厅〔2021〕27号 目录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二）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工业互联网+</strong><strong>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strong></h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应急厅〔2021〕27号</p>
<p><strong>目录</strong></p>
<p>一、总体要求</p>
<p>（一）指导思想</p>
<p>（二）指导原则</p>
<p>（三）建设目标</p>
<p>二、重点内容</p>
<p>（一）场景</p>
<p>（二）工业APP</p>
<p>（三）工业机理模型</p>
<p>三、重点工作</p>
<p>（一）“一平台，一中心”建设</p>
<p>（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p>
<p>（三）标识解析与服务</p>
<p>（四）规划方案</p>
<p>（五）技术性文件</p>
<p>（六）标准体系</p>
<p>（七）感知层/边缘层建设</p>
<p>（八）安全保障</p>
<p>（九）重大危险源管理</p>
<p>（十）智能巡检</p>
<p>（十一）人员定位</p>
<p>（十二）设备状态诊断</p>
<p>（十三）培训管理</p>
<p>（十四）相关方管理</p>
<p>（十五）危险作业无人化</p>
<p>（十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p>
<p>（十七）化工园区危险气体大范围速扫监测预警</p>
<p>（十八）园区评估工作</p>
<p>（十九）重点城市、园区级预警中心建设</p>
<p>（二十）诚信体系管理</p>
<p>（二十一）试点企业建设</p>
<p>（二十二）试点园区建设</p>
<p>（二十三）试点省份建设</p>
<p>（二十四）敏捷应急</p>
<p>（二十五）应急资源信息化</p>
<p>四、试点与工程建设</p>
<p>（一）实施规划</p>
<p>（二）试点原则</p>
<p>五、保障措施</p>
<p>（一）加强组织领导</p>
<p>（二）加强支持引导</p>
<p>（三）加强示范引领</p>
<p>（四）加强开放合作</p>
<p>&nbsp;</p>
<p>石油和化学工业是我国重要的基础产业、支柱产业，化学品产值约占全球的40%。同时，危险化学品领域重特大事故多发，安全生产仍处于爬坡过坎、攻坚克难的关键时期。作为流程工业，在危险化学品领域推动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AI）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安全管理深度融合，是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战略选择，对于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高效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具有十分积极的意义。为落实《“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特制定本方案。</p>
<h2><strong><b>一、总体要求</b></strong></h2>
<h3><strong><b>（一）指导思想</b></strong></h3>
<p>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和加快工业互联网发展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把危险化学品安全摆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的突出位置，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融合，实现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强化安全生产基础和技术创新能力，构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技术体系和应用生态系统，提升安全生产风险感知评估、监测预警和响应处置能力，排查化解潜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为促进企业和监管部门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赋能。</p>
<p>“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整体架构设计上，按照感知层、企业层、园区层、政府层“多层布局、三级联动”的思路，推动企业、园区、行业、政府各主体多级协同、纵向贯通，覆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环节，实现全要素、全价值横向一体化。</p>
<h3><strong><b>（二）指导原则</b></strong></h3>
<p><strong>——坚持立足实战。</strong>紧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难点、痛点、堵点，深入分析企业、化工园区、行业监管与国家治理的现实需求，扎实做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实践应用。</p>
<p><strong>——坚持示范引领。</strong>选择试点企业、试点园区、试点省份先行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和成熟有效的解决方案，有效带动“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p>
<p><strong>——坚持降本增效。</strong>通过工业互联网赋能，创新化工行业企业安全管理新模式、新路径，有效促进企业资源集约化利用、高效化配置，消除风险隐患，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和社会安全成本。</p>
<p><strong>——坚持系统观念。</strong>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原则，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方参与保障信息和系统安全，不走错路、少走弯路，构建开放型生态系统。</p>
<h3><strong><b>（三）建设目标</b></strong></h3>
<p>坚持系统谋划、试点先行，打造一批应用场景、工业APP和工业机理模型，力争通过三年时间的努力，构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的初步框架。</p>
<p style="text-align: left;"><b></b><strong>1.企业。</strong>以信息化促进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推动操作控制智能化、风险预警精准化、危险作业无人化、运维辅助远程化，提升安全生产管理的可预测、可管控水平。强化企业快速感知、实时监测、超前预警、动态优化、智能决策、联动处置、系统评估、全局协同能力，实现提质增效、消患固本，打造企业工业互联网新基础设施，建设企业标识节点并与行业二级节点对接，为企业新发展注入新动能。</p>
<p style="text-align: left;"><b></b><strong>2.园区。</strong>通过打造工业互联网网络、平台、安全三大体系，建设全要素网络化连接、敏捷化响应和自动化调配能力，实现不同企业、不同部门与不同层级之间的协同联动，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研判、应急演练和隐患排查，推动安全生产“三个转变”，推动科技创新、产业生态、配套服务在园区内外的渗透及融合发展，提升政府对园区的高效协作、精准扶持、有效监管，实现新园区建设和已有园区安全、可持续发展。</p>
<p style="text-align: left;"><b></b><strong>3.行业。</strong>坚持工业互联网与安全生产同规划、同部署、同发展，依托国家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中心，建设“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分中心。依托国家骨干网络，完善危险化学品领域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布局，与国家顶级节点对接，建设危险化学品工业互联网数据支撑平台、安全监管平台。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经验知识的软件化沉淀和智能化应用，公开遴选和推荐数字孪生、全要素网络化连接和智能化管控解决方案，培育壮大解决方案提供商和服务团队，扎实推进工业互联网与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深入融合应用。以信息化推进危险化学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监测预警能力，实现精准治理，精准预警，精准抢险救援，精准恢复重建，精准监管执法。</p>
<p style="text-align: left;"><b></b><strong>4.政府。</strong>布局涵盖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的危险化学品全产业链协同，向上延伸至卫星、5G等工业互联网领域，获取地质、水文、气象、精确定位等信息，服务于规划准入和安全监管，向下延伸至能源等其他工业互联网领域，将产业链与供应链深度融合，促进价值链提升，系统构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的初步框架，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延伸产业链，提升全过程、全要素的安全生产水平，推进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p>
<h2><strong><b>二、重点内容</b></strong></h2>
<h3><strong><b>（一）场景</b></strong></h3>
<p><b></b><strong>1.企业应用场景</strong></p>
<p><b></b><strong>（1）企业安全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数字交付。</strong>推动企业建立完善企业安全信息数据库，纳入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MSDS）、工艺技术、设备设施、设计变更、施工安装、检维修、检测检验、评估评价、特殊作业、人员资质培训、承包商管理、值班值守、巡查巡检、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等信息并及时动态更新，整合推动企业资源计划（ERP）、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SCM）等相关系统“上云上平台”，为实现数字交付和数字孪生奠定基础。</p>
<p><b></b><strong>（2）重大危险源管理。</strong>以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为基础，结合设备设施信息数据库，拓展对安全阀、紧急切断阀、消防泵、安全仪表系统等安全设施状态实时监控；以温度、液位、压力、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组分、流量等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参数以及视频智能分析信息和联锁投用情况、能源（水电气风热等）综合管理数据为基础，结合周边地理、气象环境条件、人口分布、历史事故信息等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预警模型，实现对安全风险全面监测并精准预警。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项目外，企业应通过应急管理部门官网等渠道将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价报告全文对外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和查询。</p>
<p><b></b><strong>（3）作业许可和作业过程管理。</strong>通过将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临时用电作业等特殊作业审批许可条件条目化、电子化、流程化，许可审批人员现场对照条目核实，上传现场检测照片等附件，只有满足全部作业条件后，方可签发作业许可，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作业全程进行过程和痕迹管理，从而实现特殊作业申请、审查、许可、监护、验收全流程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逐步将作业条件条目化、程序化审批许可拓展到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液氯、液氨等装卸作业及联锁摘除、恢复、变更中。鼓励企业用满足现场使用条件的电子锁将受限空间、临时配电箱上锁，只有经现场审核满足作业许可前置条件后，才能下发开锁授权码开锁，从而避免“先作业、后审批”。当作业现场气体探测器检测到可燃气体、有毒气体超标或氧含量不在标准范围，视频监控研判中断作业超过规定时限后、未再次上传气体分析数据等现象后，自动向作业、监护等人员发送报警信息，杜绝动火作业“中断作业超时、未检测”、“气体超标、继续作业”等不安全行为。当监测到受限空间连续作业超过规定时限，而未再次上传气体分析数据，自动向作业、监护等人员发送报警信息，避免“连续作业超时不检测”的不安全行为。</p>
<p><b></b><strong>（4）培训管理。</strong>企业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以及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要求，结合自身生产工艺特点，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或者委托第三方定制开发培训系统，运用虚拟现实（VR）、增强现实（AR）、混合现实（MR）及数字孪生技术，对全体员工进行线上全景式和浸入式培训；根据岗位、职责不同，结合员工的学历、从业经历、特种作业资质等情况，设置相对应的培训考核内容；通过自动积分及奖惩机制，激发企业全员职工积极主动学习，从而实现全行业全员的安全能力提升。当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发生变更后，企业可及时组织相关职工借助信息化手段进行专题培训、考核；企业定制开发的培训考核软件应预留对接政府端接口，将相关培训考核统计情况适时上传至地方应急管理部门。</p>
<p><b></b><strong>（5）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strong>以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建设为契机，基于《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结合企业实际生产工艺特点，发动全部职工开展岗位安全风险辨识，借助总图、安全、工艺、电气设备、仪表、应急管理和职业健康等行业专家智慧，建立企业各岗位风险清单；按照可能性与后果严重程度将风险清单进行分类分级，按照职责层级与岗位不同，细化各层级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的安全风险责任清单，并与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巡检系统相结合，通过智能化巡检，构建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闭环管理系统，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工作深度融合，压实操作员、技术员、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董事长等各级岗位责任，实现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最后一公里”落实。</p>
<p><b></b><strong>（6）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预测性维修。</strong>基于同类设备故障案例库和专家知识库，建立设备异常状态预警模型，应用AI及自愈技术，开发设备运行状态监测信息系统和建立远程诊断预警中心，具备大机组、关键机泵及压力容器、常压关键容器等设备健康状态评估、故障趋势预测功能，从而实现机组振动严重、旋转不平衡失速、储罐渗漏、管道腐蚀、轴承损坏等设备异常工况和失效风险提前报警，转变传统的被动维护、周期性维护和预防性维护为预测性维护，避免停机生产损失、过剩检维修、超量备件储备、过度依赖个人经验，有效减少设备故障，遏制因设备失效引发事故，确保设备服役期间安全可靠长周期运行。</p>
<p><b></b><strong>（7）承包商管理。</strong>基于承包商资质等级、类似业绩、过往表现、安全管理能力和项目配备人员素质等因素，建立承包商表现评价指标体系，研发承包商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承包商资格预审、招投标管理、选择、签约、安全培训考核、作业全过程监管、表现评价、续用或退出等全流程信息化动态管理。承包商管理信息系统预留接口，将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出现严重施工质量隐患的承包商及其管理、技术人员等信息推送给同类企业及当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等，逐步实现不合格承包商动态淘汰机制，提升承包商服务能力。</p>
<p><b></b><strong>（8）自动化过程控制优化。</strong>以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公布的18种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为切入点，通过拓展传感器的泛在感知，实现多源设备、异构系统、作业环境、人员、库存等数据的全面感知，将装置运行的实时状态、运行模式实时显示，增强对危险工艺的全方位全流程监控。在重点装置、关键节点部署数据分析算法，在边缘控制器上集成智能控制引擎，实现对工艺过程的自动调整和优化。</p>
<p><b></b><strong>（9）流通管理。</strong>结合电子标签、唯一标识和区块链等技术，打通产业链条，重点研发供应链扰动缓解模型、供应链柔性作业模型、供应链均衡协调模型、成本和风险平衡模型等，防范因市场波动等外部因素带来的安全生产风险。对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各环节进行全过程信息化管理和监控，实现危险化学品来源可循、去向可溯、状态可控。</p>
<p><b></b><strong>（10）敏捷应急。</strong>通过工业互联网全面赋能化工企业，覆盖应急管理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全部4个阶段，应用VR和AI技术，实现应急处置辅助资料的精准推送、应急资源的实时更新、应急救援的智能决策、应急队伍的快速联动和应急过程的全程记录。</p>
<p><b></b><strong>（11）工艺生产报警优化管理。</strong>采集企业集散控制系统（DCS）内的工艺生产数据，建立工艺报警台账和信息库，对报警阈值进行管理和配置，建立报警的相关性算法机制，通过与MES等系统的融合，对常驻报警、重复报警、报警指标的处置与确认时间等进行多维度、透视化的分析，找出多个报警之间的相关性，为报警原因的分析和报警的处理提供智能化建议。</p>
<p><b></b><strong>（12）封闭管理。</strong>通过“视频监控+AI”算法，实现对企业人员、车辆进出的身份识别和数量的统计和监管。对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与人员定位系统进行统一管理且能实现区域划分和级别管理，并在电子地图显示监测点位置，实时显示各监测点数据、状态及监控图像。联动入侵和紧急报警系统、视频监控系统、门禁系统、人员与车辆信息管理系统、访客在线管理系统、人员定位系统等，对人员与车辆按照时间线进行记录跟踪查询展示，自动调阅视频监控记录。</p>
<p><b></b><strong>（13）企业安全生产分析预警。</strong>完善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模型，从企业的静态风险、特殊作业、隐患治理、装置布局、变更管理、能源综合管理、应急预案、培训及人员素质、消防设施、报警等方面进行统计、分析和计算，得到企业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并生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镭射图，定量化展示企业安全生产现状和趋势。</p>
<p><b></b><strong>（14）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strong>实现对作业人员数量、人员身份资质等方面的认证及监管；对各类人员不安全行为（如脱岗、进入危险区域等）进行识别、监测及管控；结合生产工艺设备升级，对违规操作、误操作和未授权操作等进行防范；探索基于人员行为因素的标准操作规程智能设计与实施。</p>
<p><b></b><strong>（15）作业环境、异常状态监控。</strong>结合固定及移动式监控设备，实现对企业作业环境及异常状态的自动监控、智能分析和及时预警，重点覆盖烟雾、火焰、气体传感器盲区、装置周界、装置高点和巡检不易达等位置，并能在极端天气、事故灾害等特殊情况下运行，实现全景式、全天候的监控。</p>
<p><b></b><strong>（16）绩效考核和安全审计。</strong>对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的制定、分解、实施、检查、汇总分析、指标考核进行信息化管理，结合安全目标指标和安全绩效标准，生成企业安全绩效考核清单，推动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基于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在运作上的整体表现，建立企业生产安全审计指标体系，在生产安全审计系统中实时动态展示企业安全管理成效。</p>
<p><b></b><strong>（17）能源综合管理。</strong>对企业能源数据（水电气风热等）进行在线采集、计算、分析及处理，动态展示能源管理统计报表、平衡分析和预测分析结果等，实现企业能源物料平衡、优化调度、能源设备运行与管理，防范各类由公用工程失效等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提升整体能源管理和安全生产水平。</p>
<p><b></b><strong>2.集团公司应用场景</strong></p>
<p>立足集团层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全流程经营和管理需求，覆盖各层级企业安全生产信息、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和作业过程许可管理、培训管理、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预测性维修、承包商管理、自动化过程控制优化、流通管理、敏捷应急、工艺生产报警管理、封闭管理、企业安全生产分析预警、人员不安全行为管控、厂区作业环境及异常状态监控、绩效考核和安全审计、能源综合管理等应用需求，按照统一的数据、模型、接口等建设标准规范汇聚各级子分公司数据，建立集团层面统一的工业互联网调度、安全管理和联动应急指挥平台，依托骨干企业建立二级节点的分节点，服务全集团安全生产全要素、全流程在线智能分析和管理，同时，实现集团内外、政企之间信息共享、上下贯通。</p>
<p><b></b><strong>3.化工园区及行业应用场景</strong></p>
<p><b></b><strong>（1）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态监控。</strong>从稳定性、准确性、时效性、安全性的角度，开展企业“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产”体系运转工作的监控监管和效能评估研究，提出相关评估考评的建议，实现园区和监管部门对企业“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体系运转工作的绩效考评。</p>
<p><b></b><strong>（2）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应用。</strong>围绕感知数据、生产工艺、设备设施等维度，通过历史资料分析、模拟推演等方式，建立安全生产风险分类分级预警样本库。基于样本库、深度学习算法，对安全生产风险预警模型进行训练及优化并进行测试，形成较为可靠并能够动态迭代、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制定风险特征库和失效数据库标准，分析各类感知数据，通过数据和风险类别、风险程度等指标之间的对应关系形成风险特征模型，通过数据和零部件失效指标之间的对应关系形成零部件失效特征模型。依托边缘云建设，将上述特征模型分发到边缘端，加速对安全生产风险的分析预判，从而实现智能预警和超前预警。</p>
<p><b></b><strong>（3）提升安全生产许可、监管、执法信息化水平。</strong>积极推动安全许可信息化、许可条件条目化，研发智能许可终端或APP，提高安全许可水平和效率；通过对接“互联网+监管”、“互联网+执法”等平台，实现监管执法数据与工业互联网数据的融合，推动各级各类执法终端接入工业互联网，确保执法全程可视化可追溯，实现透明、公开、客观、公正、高效的闭环管理。</p>
<p><b></b><strong>（4）探索第三方评价评估云端化和动态化。</strong>探索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安全评价、安全责任保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业务的开展，将工业互联网大数据用于评估评价的各个环节和流程，提升评估评价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建立评估评价的动态调整和公开机制，实现各类评价评估报告的电子化备案和公示，随时备查，可看可举报。</p>
<p><b></b><strong>（5）诚信体系管理。</strong>实现企业、机构、专家、从业人员等信用积分制量化管理。围绕从业时间、从业经历、学历、级别、职称、资质证书、同行互评、投诉数量、惩处获奖数量、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从业人员服务能力及信用积分量化考评指标体系；从资质、规模、所有制、人员结构、项目经历、服务年限、收费标准和服务对象安全管理水平等方面，建立第三方服务机构（设计、评价、检测、评估、咨询）服务能力及信用积分量化考评指标体系；建立量化分级管理行业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人员的工作机制，研究建立行业专家、第三方服务机构及人员技术服务能力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动态化管理，建立健康、可持续的第三方技术服务能力量化管理体系，从而更好地为园区及监管部门提供技术支撑。</p>
<p><b></b><strong>（6）封闭化管理。</strong>以园区的周界和地理信息为基础，通过在园区设置电子围栏、人/车/物管控、定位和轨迹管理、门禁管理、入侵和紧急报警、视频监控系统，在园区周界形成闭合区域。建立电子巡查系统，巡查过程可以在二维或三维电子地图上对出入人员、车辆、物流的身份进行实时跟踪、展示、记录保存与统计分析。对访客进行在线管理，支持在线预约，预约审批通过后的访客人员和车辆信息自动发送至被授权的出入口，对访客区域授权、异常行为和黑名单进行管理。</p>
<p><b></b><strong>（7）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报警。</strong>按照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标准的建设要求，与企业建设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GDS）和火灾及消防监控系统进行标准工业协议的数值通讯，建立可燃有毒易燃易爆实时数值可视化监控系统，并与园区、政府等管理部门的系统进行对接，进行预警报警信息的处理与推送，增强对企业的监管。</p>
<p><b></b><strong>（8）园区、区域安全生产分析预警。</strong>完善园区、区域安全生产预警模型，基于各企业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相关数据等进行统计、分析和计算，得到园区、区域安全生产预警指数值，并生成安全生产预警指数镭射图，定量化展示园区、区域安全生产现状和趋势。对可能发生的危险进行事先预报，提请园区和监管部门及时、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措施，从源头上控制各种不安全因素，最大限度地消除和降低风险。</p>
<p><b></b><strong>（9）园区敏捷联动应急。</strong>针对园区应急管理特点，围绕预防、准备、响应、恢复全部4个阶段，应用VR、AI和大数据技术，汇聚园区企业风险、应急资源、应急预案等基础应急管理信息，整合园区企业地理、视频监控、广播、门禁、大屏、危险化学品监测预警等已有系统信息，实现园区范围内风险的精准防控和事故状态下快速形成统一指挥、智能决策、协同联动的应急救援能力。</p>
<p><strong>4</strong><strong>.政府应用场景</strong></p>
<p>聚焦政府层面危险化学品全方位管控及监管需求，建设部、省、市、县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公共服务系统，涵盖企业安全管理体系运行状态监控、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应用、提升安全生产许可和监管及执法信息化水平、探索第三方评价评估云端化和动态化、诚信体系管理、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气体预警报警、园区及区域安全生产分析预警等应用需求，实现对各企业、园区、行业及地方（省、市、县）工业互联网数字化建设转型提供有效支持、指导和评估，推动信息化技术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深度融合，调整产业布局，优化产业结构。公共服务系统设立信息总览、文档服务、标识解析、知识沉淀、成果推广、成效评估、需求对接、试点项目管理、公共服务、新闻动态等业务功能模块，搭建开放、创新、包容、互信的信息共享机制，助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的信息化建设及安全监管模式创新，实现数字化转型、智能化升级，提升危险化学品领域本质安全及安全监管水平。</p>
<h3><strong><b>（二）工业APP</b></strong></h3>
<p><b></b><strong>1.MSDS </strong><strong>APP。</strong>可查询企业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包含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组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漏应急处置、操作处置与储存、接触控制和个体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和法规信息等内容；支持按照化学品名称、CAS号进行模糊、精确查询；支持内容更新、化学品种类更新。</p>
<p><b></b><strong>2.设备完整性管理与预测性维修</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支持查看、编辑企业的工艺设备、仪表设备、应急设备以及控制设备的设备数据库信息，包含设备的基本台账信息、性能指标、操作方法、维护方案以及运行环境，实现从采购、安装调试、运行到退役报废的全生命周期的过程管理；支持对各类设备进行分类管理；可查看各类设备当前运行参数、健康状况、劣化趋势、预测性故障、检维修记录、安全风险等；支持按照设备类型、责任人、故障类型、故障数量、检维修时间、检维修数量等条件进行查询统计。</p>
<p><b></b><strong>3.控制系统性能诊断</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从响应时间、响应准确性、抗干扰性、稳定性等角度对DCS、安全仪表系统（SIS）、紧急停车系统（ESD）、GDS等各类控制系统的控制回路进行控制性能诊断分析，对影响控制系统控制性能的异常及故障原因进行辨别分析，给出诊断报告、处置建议和预警提醒；支持通过名称、编号等条件，进行查询查看任一控制回路上的控制器、执行器以及采集设备的基本信息和当前状态。</p>
<p><b></b><strong>4.自动化过程控制优化</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具备对化工工艺控制过程的持续监控及可视化展示功能，具备工艺过程调整模拟仿真功能，具备利用大数据分析、远程分析等方式发现工艺过程的瓶颈、缺陷并提出优化建议，辅助工艺控制决策。能够对工艺整体性能及安全性进行动态评估和持续优化。</p>
<p><b></b><strong>5.重大危险源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支持查看储罐、装置、仓库等处的液位、温度、压力和气体浓度的实时监测数据、历史数据、报警数据，DCS、SIS系统联锁运行状态，联锁投用、摘除、恢复以及变更历史信息，视频监控画面信息，安全承诺信息；可查看重大危险源物料的最大储量产能和具体实时储量产能分布；支持通过设备名称、编号、重大危险源等级和名称进行精确和模糊查询；可接收各类预警推送信息；也可查看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价报告，并支持全文内容查询。</p>
<p><b></b><strong>6.作业许可和作业过程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根据角色权限可进行职责范围内特殊作业条目化审批，支持查看特殊作业审批许可流程；支持接收特殊作业不安全行为报警推送信息；支持按照时间、区域维度对特殊作业进行统计分析；支持记录现场监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特殊作业的监管意见。</p>
<p><b></b><strong>7.培训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根据角色岗位、层级不同，可选择相应的培训课程进行线上学习，支持学习后进行线上考核、评分、复考；支持查看个人培训考核年度计划、当前进度、积分排名；支持临时增加培训考核内容的功能。</p>
<p><b></b><strong>8.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支持按照岗位查看各自责任范围内的风险清单、风险后果、风险防范处置措施、现场巡查内容明细；支持查看责任范围内隐患的处置流程和当前进度，具备隐患处置催办功能；支持上报巡查过程中发现的新隐患及其相应附件材料。</p>
<p><b></b><strong>9.承包商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支持查看相关专业领域内承包商队伍基本信息、表现评分、历史业绩、事故信息；支持对承包商服务过程进行全流程监管检查信息上传、表现打分；支持承包商入场安全培训范围选择、培训考核打分。</p>
<p><b></b><strong>10.人员定位</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具备人员实时定位功能，支持任一区域人员数量统计、GIS可视化展示，可联动周边视频监控摄像机，详细查看人员状态；具备区域管控功能，支持对超员、聚集、串岗等违规实时报警；具备人员活动轨迹分析功能，支持人员历史轨迹查询，也可实现巡检人员改变路线、长期停留等异常工况的报警功能。</p>
<p><b></b><strong>11.智能巡检</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支持管理人员制定巡检路线、巡检标准、巡检操作规范，作业人员自动通过智能巡检终端，获取巡检任务（巡检路线及匹配巡检内容）；支持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规定位置、规定要求完成数据采集、作业现场环境、作业结果、事件记录等信息实时传输回管理后台，从而实现内外操人员共享生产数据，提升巡检操作数字化、智能化、作业成果知识化水平，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p>
<p><b></b><strong>12.智能事故与应急处置</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具备事故信息反馈、相关应急处置资料推送、事故原因分析、整改及跟踪全流程管理功能的智能系统及终端，当发生事故信息报送时，在系统内产生报警，迅速向各级应急处置链上的相关应急救援人员发送信息，当进入应急处置流程时，基于面向5G的异构融合一体化定位技术，借助GIS“一张图”平台及智能探测传感装备，通过真实地理信息数据，提高危险化学品厂区内、园区内定位精度，实现人员的米级精确定位，快速提供救援人员所在位置，及数字化、可视化相关岗位、重点工艺、关键设备知识和周边应急救援资源。各层级应急人员可通过手持终端、电脑反馈应急处置措施完成情况，确保应急信息及时传递，结束应急处置流程后上报。所有事故信息将形成企业事故案例库，用于总结分析。</p>
<p><b></b><strong>13.应急资源目录及数据库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建立面向工业互联网的安全应急资源目录及数据库，构建知识图谱并实现可视化，对企业、园区、政府应急资源数据进行特征提取、分类融合，支撑构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信息化的应急资源数据平台。</p>
<p><b></b><strong>14.应急救援仿真模拟推演</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针对企业具体情况，制作三维场景模型及其配套工艺设备三维模型，将文字脚本通过系统的模型库管理模块及可视化编辑模块实现脚本可视化，可以管理编辑每个角色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的任务，实现突发事件模拟仿真、事态分析和应对策略建议，对处置突发事件的步骤、各方应急救援人员协调配合和具体处置措施进行模拟培训和演练。</p>
<p><b></b><strong>15.多主体协同应急处置模拟仿真</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针对园区、区域各类突发事件场景进行三维仿真模拟，通过建立局域网地图，借助VR、AR、MR等外设设备，各职能部门进入指定角色，不同角色具有不同的操作功能，现场总指挥可通过系统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应急资源以及气象等条件，完成事故救援的指挥部署，各协同角色根据总控端下达的指令，完成应急救援的协同任务，实现多点、多线程协同开展救援任务。</p>
<p><b></b><strong>16.智慧化园区安全应急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基于大数据、卫星遥感监测等技术实现重点区域的水电气、火情、安防等数据获取，利用遥感完成信息提取与数据分析，实现极早期预警。利用智能传感设备通过工业无线网等通讯方式及时获取相关的数据信息，通过云端平台的数据分析实现对设备的安全监测，对数据异常的设备及时发送报警信息。基于准确识别潜在安全隐患空间分布，实现协同侦测与应急处置，对采集的数据信息及时进行分析，发布相关应急辅助决策和警情。通过对各道路、疏散通道的信息采集及时发布对应的疏散决策。</p>
<p><b></b><strong>17.封闭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基于人员与车辆进出口设置门禁系统，对出入人员与车辆的身份进行识别，出入记录自动保存与统计分析。实现对园区和企业周界、视频监控、出入控制、电子巡查等各类监测传感器自动报警及人工报警的接警与处警，处警任务支持以语音、文字等方式发送至APP，并建立警情记录。</p>
<p><b></b><strong>18.安全生产预警指数</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支持录入企业日常隐患排查结果和各类仪器仪表监测检测等数据，通过对历史数据、即时数据的整理、分析、存储，建立安全预警数据档案。支持直观、动态反映企业和园区安全生产现状的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曲线图，以及安全生产趋势图。</p>
<p><b></b><strong>19.人员不安全行为管理</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针对企业内特殊作业，利用固定及移动监控装置的图像进行智能识别分析，发现作业人员倒地、劳动防护用品违规佩戴、违规作业等异常现象，对作业周边人员往来和作业安全管理进行预警监测提醒。</p>
<p><b></b><strong>20.视频智能预警</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基于企业已部署的摄像头和硬盘录像机，建立视频联网平台，采用AI算法，对摄像头监控的画面进行智能分析，实现火灾、烟雾、泄漏等进行全方位的识别和记录，并且对相关人员进行提醒。</p>
<p><b></b><strong>21.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全流程监管</strong><strong>APP</strong><strong>。</strong>基于大数据、卫片、电子标签、区块链等技术，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等全生命周期信息进行综合管理，通过采集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经营数据与危险化学品运输流向数据，建立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数据管理系统。通过对危险化学品运输路线、运输人员、运输工具、周边环境综合监控，建立危险化学品运输过程中的实时监控平台与危险化学品企业购销使用跟踪预警系统，对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全流程进行跟踪管理，支撑协同应急处置过程。</p>
<h3><strong><b>（三）工业机理模型</b></strong></h3>
<p><b></b><strong>1.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和预警模型。</strong>以温度、液位、压力、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组分、流量等重大危险源重点监控参数以及视频智能分析信息和联锁投用情况为基础，结合周边地理、气象环境条件、人口分布、历史事故信息等，优化完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评估模型，实现对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安全风险进行实时评估。</p>
<p><b></b><strong>2.培训效果评估模型。</strong>基于培训完成后的事故数据、未遂事件数据、设备维修数据、执法处罚数据、作业不安全行为数据、工艺波动报警数据等信息，建立培训效果评估模型，检验企业安全培训质量，并据此提出针对性的培训效果提升措施。</p>
<p><b></b><strong>3.承包商表现评估模型。</strong>基于承包商资质等级、历史事故信息、人员配备、不安全作业行为、执法处罚数据、验收评价意见、施工进度安排、后期维保响应及处置效果等信息，建立承包商表现评估模型，实现对承包商表现量化动态管理。</p>
<p><b></b><strong>4.设备健康评估模型。</strong>基于设备的振动、腐蚀、温度、变形、偏转、抖动等多种信息，结合专家经验和典型设备故障事故案例，利用多源信息融合与机器学习技术，充分利用在线、多维度和细微尺度的特征信息描述装备的健康程度，构建设备健康状态评估模型，并根据实际应用效果，不断通过参数调优、增加变量、算法升级等方式优化迭代模型。</p>
<p><b></b><strong>5.设备预测性检维修模型。</strong>基于AI、机器学习、聚类分析等先进算法技术，对海量典型设备故障案例和数据开展数据挖掘分析，获取设备健康状态劣化启动时的振动、声、光、电、热、磁等多种特征以及劣化加速失效的时间点和关键指标发展趋势，从而建立设备预测性检维修量化模型，自动生成设备预测性检维修的时间点和推荐检维修方法，避免设备受损、意外停机和发生生产安全事故。</p>
<p><b></b><strong>6.控制系统性能诊断模型。</strong>基于控制系统控制回路的响应时间、响应准确性、抗干扰性、稳定性等指标，结合控制器、执行器和采集设备的运行健康状态和失效历史数据等信息，建立DCS、SIS、ESD、GDS等控制系统控制性能分析模型，对控制系统的控制性能进行量化评估。</p>
<p><b></b><strong>7.优化控制模型。</strong>围绕生产工艺，重点研发工艺流程模拟优化模型、聚合物反应模型、换热网络优化模型、能量系统优化模型、生产质量管控模型，以实现企业生产工艺流程优化升级，降低失控风险。</p>
<p><b></b><strong>8.全流程监管模型。</strong>结合危险化学品运输流向可视化跟踪预警模型、危险化学品流向数量闭合校验模型、危险化学品运输超量预警模型、运输流向异常变化跟踪预警模型及危险化学品运输流向时空集聚跟踪预警模型，对危险化学品全生命周期进行跟踪管理。</p>
<p><b></b><strong>9.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模型。</strong>基于人、物、环境、管理、事故等反映企业和园区生产及事故特征的影响指标，建立安全生产预警指数模型，通过数据统计、计算、分析，定量化表示生产安全状态，得到企业或园区某一时间生产安全状态的数值，对安全生产状况作出科学、综合、定量的判断。</p>
<p><b></b><strong>10.人员异常智能分析模型。</strong>建立人员不安全行为样本库，利用人体目标监测、底层特征提取、人体行为建模、人体行为识别等算法，实现对人体目标的追踪和人员不安全行为的识别，并对不安全行为进行分级预警。</p>
<p><b></b><strong>11.作业环境、异常状态识别分析模型。</strong>利用远距离红外探测技术、红外热成像分析、可见光分析、激光光谱分析等方法，结合危险化学品领域常见的气体光谱数据，对火灾、烟雾、泄漏等异常情况进行识别。同时结合气体扩散模型、火灾传播模型等，对异常情况的严重程度进行分析判断，并进行分级预警。</p>
<h2><strong><b>三、重点工作</b></strong></h2>
<h3><strong><b>（一）“一平台、一中心”建设</b></strong></h3>
<p>在《“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2021-2023年）》部署的“一个中心，两个平台”建设框架下，整合现有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国安全生产大数据平台等系统平台数据，加快建设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管平台，建成一系列覆盖“人、机、物、环、管”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数据库（见表1），形成“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行业分中心。同时，积极推动地方各级平台和中心建设应用工作，逐步建成“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建设应用体系。</p>
<p style="text-align: left;"><strong>表1“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数据库</strong></p>
<table style="height: 945px;" width="891">
<tbody>
<tr>
<td width="19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名称</strong></p>
</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strong>主要内容</strong></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108"><strong>建设方式</strong></td>
</tr>
<tr>
<td width="19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全国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与岗位安全评价数据库</p>
</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教育培训、从业许可、岗位安全、从业人员信用等</td>
<td width="108">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 </strong>整合</p>
</td>
</tr>
<tr>
<td width="19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全国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特征数据库</p>
</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装置风险特征、装置隐患点、装置机理、工艺模型、监控回路、工况状态、报警信息等</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108"><strong> </strong>新建、整合</td>
</tr>
<tr>
<td width="19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全国危险化学品设备设施失效数据库</p>
</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规格、服役数据、维护数据、失效率、失效模式、失效后果等</td>
<td width="108">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新建、整合</p>
</td>
</tr>
<tr>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191">全国危险化学品物性数据库</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危险化学品基本信息数据、危险化学品MSDS数据等</td>
<td width="108">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整合</p>
</td>
</tr>
<tr>
<td width="19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全国化工类承包商数据库</p>
</td>
<td width="286">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全国承包商黑白名单，承包商资质、基础信息、业绩等</p>
</td>
<td width="108">
<p style="text-align: center;">新建</p>
</td>
</tr>
<tr>
<td width="19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全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数据库</p>
</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各类细分化工行业、各类化工企业、各种通用生产装置设备、关键岗位等的隐患信息</td>
<td width="108">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 </strong>整合</p>
</td>
</tr>
<tr>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191">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及事故案例库</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特征、危险化学品事故统计、应急处理处置数据、危险化学品事故案例等数据</td>
<td width="108">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 </strong>新建、整合</p>
</td>
</tr>
<tr>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191">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数据库</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86">危险化学品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数据</td>
<td width="108">
<p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 </strong>整合</p>
</td>
</tr>
</tbody>
</table>
<h3><strong><b>（二）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b></strong></h3>
<p>根据《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导则》等相关文件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建设“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体系，主要包括：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石油、煤炭及其他燃料加工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危险化学品）6个综合型二级节点。综合型二级节点之下根据行业体量规模等实际情况，可以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中所定义的“中类”或“小类”，进一步建设细分行业节点，不断完善“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体系。</p>
<h3><strong><b>（三）标识解析与服务</b></strong></h3>
<p>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标识解析与服务。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为工业互联网连接的对象提供统一的身份标识和解析服务，支撑企业、设备、原料、产品、工艺等数据流动和信息共享。“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标识解析二级节点正式运行后，各类数据资源将在此汇聚沉淀，可为危险化学品各环节企业、行业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管部门提供更好的数据管理服务，实现跨企业、跨行业、跨地区、跨部门的数据查询和共享，同时通过开发各类工业数字化应用，可促进企业提质降本增效，提升企业风险管控能力和本质安全水平，助力应急管理体系及能力现代化和行业高质量发展。</p>
<h3><strong><b>（四）规划方案</b></strong></h3>
<p>编制《全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三年行动计划》《全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分中心建设规划》《全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数据支撑平台建设规划指南》《全国“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应用监管平台建设规划指南》等规划方案，从大处着眼，谋划行业分中心、数据支撑平台和应用监管平台建设重点任务、关键工作、进度安排。</p>
<h3><strong><b>（五）技术性文件</b></strong></h3>
<p>编制《“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体系架构》《“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安全框架》《“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行业数据接入指南》《“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网络部署指南》《“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边缘计算架构》《“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数据分析指南》《“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工业APP设计指南》《“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工业APP培育指南》《“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项目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指导全国各地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系统建设。</p>
<h3><strong><b>（六）标准体系</b></strong></h3>
<p>编制《“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基础和术语》《“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要求》《“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评定指南》等总体性标准。编制《“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工业APP分类分级和测评标准》《“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企业端数据接口规范》《“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监管平台端数据接口规范》《“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大数据采集规范》《“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数据标准化规范》等关键基础共性标准，明确各地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实施过程中管理机制的通用方法，可规范、指导各地建设应用过程，并使其持续受控，形成获取可持续竞争优势所要求的信息化环境下的新型能力。</p>
<h3><strong><b>（七）感知层/边缘层建设</b></strong></h3>
<p>结合人员、设备、物料、工艺和环境等方面安全风险清单，编制针对性好、操作性强的企业安全风险感知方案，全面接入企业的液位、温度、压力、料位、流量、阀位和介质组分等工艺参数，可燃气体浓度、有毒气体浓度或助燃气体浓度等气体浓度参数，气温、风速、风向等环境参数，明火和烟气，重要物料机泵状态，接地电阻及相关监测设备供电状态，消防泵状态和消防水池水位等消防重要参数，周界报警信号，音视频和人员进出信息等关键参数；基于5G、北斗和激光速扫等技术，开发和部署专业智能感知设备及边缘计算设备，兼容支持通用串行通信协议 用户数据报协议/传输控制协议（ModbusUDP/TCP）、过程控制的对象连接与嵌入标准实时数据访问规范/统一架构（OPCDA/UA）、消息队列遥测传输（MQTT）、WebSocket等标准协议和私有协议，构建具备敏捷联接、精准感知、低延迟的感知监测能力，实现不同格式、维度的数据融合，满足企业安全风险管控在全局协同、优化控制和敏捷应急等方面的关键需求。</p>
<h3><strong><b>（八）安全保障</b></strong></h3>
<p>着眼工业互联网安全防护，遵循相关安全规范，设计安全防护策略与安全管理体系，全面考虑装置及设备安全、监测感知安全、处置恢复安全、网络和通信安全、物理主机及环境安全、虚拟化安全、应用系统安全、用户安全及数据传输与存储安全等重点安全防护对象及场景，提供安全保障软硬件配套设施及服务，确保工业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通过固件安全增强、漏洞修复加固、补丁升级管理、硬件安全增强、安全监测审计、加强认证授权、部署分布式拒绝服务（DDoS）防御体系、工业应用程序安全、主机入侵监测防护、漏洞扫描、资源访问控制、信息完整性保护等安全措施保障核心数据的安全流转及各业务区的正常运行，对物理、网络、系统、应用、数据及用户安全等实现可管可控。</p>
<h3><strong><b>（九）重大危险源管理</b></strong></h3>
<p>研究优化完善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模型；研究评估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运行指标体系；优化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功能；不断提升重大危险源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数据稳定性、完整性、准确性、实时性。</p>
<h3><strong><b>（十）智能巡检</b></strong></h3>
<p>研究不同岗位现场巡检重点内容清单；研发复杂环境下智能巡检终端；研究巡检信息远程、可靠、双向实时传输技术。</p>
<h3><strong><b>（十一）人员定位</b></strong></h3>
<p>基于Wi-Fi、蓝牙、超宽带（UWB）、射频识别技术（RFID）等相关技术以及差分基站、全球定位系统（GPS）、北斗、定位标签等信号终端设备，研究企业室外、室内和受限空间人员定位技术，实现在净空区域高精度（亚米级）和复杂装置、室内区域连续定位功能；研究人员定位数据长距离、高精度、连续传输技术；研究人员定位相关可穿戴设备。</p>
<h3><strong><b>（十二）设备状态诊断</b></strong></h3>
<p>研究建立不同类别设备故障预测性维修的专家知识库；研究基于多源数据融合分析的故障特征提取技术；研究确定不同设备运行健康状态监控关键指标参数；研发相关高可靠性状态监控设备。</p>
<h3><strong><b>（十三）培训管理</b></strong></h3>
<p>基于岗位、层级、行业类别、区域差别，研究分类建立各岗位重点培训范围；研究建立培训效果评价指标体系。</p>
<h3><strong><b>（十四）相关方管理</b></strong></h3>
<p>研究建立评价机构、检测机构、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机构、行业专家、技术咨询单位以及从业人员的表现评价指标体系和分级分类标准。</p>
<h3><strong><b>（十五）危险作业无人化</b></strong></h3>
<p>研究确定各行业类别的企业存在的小概率、高风险作业清单；基于上述清单，探究基于工业互联网的危险作业无人化的可行性及解决方案，研发相关无人化作业的系统及装备，并进行能力验证。</p>
<h3><strong><b>（十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b></strong></h3>
<p>研究建立各细分行业类别的企业不同岗位的风险辨识清单；研究建立不同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标准；研究建立各细分行业类别企业不同岗位的隐患排查标准。</p>
<h3><strong><b>（十七）化工园区危险气体大范围速扫监测预警</b></strong></h3>
<p>在工业互联网的环境下，支持化工园区及企业加快部署大范围速扫监测预警装备，快速监测化工园区危险气体浓度、反演重构危险区域复杂危险气体泄漏空间场分布，实现园区危险气体浓度场数据的远程、大范围、快速监测和传输。</p>
<h3><strong><b>（十八）园区评估工作</b></strong></h3>
<p>跟踪园区企业“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体系运转情况，通过采集工业生产过程相关的设备物理参数、工作状态数据、性能数据及其环境数据等，从稳定性、准确性、时效性、安全性等角度构建评估指标体系，对“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体系运转进行效能评估。</p>
<h3><strong><b>（十九）重点城市、园区级预警中心建设</b></strong></h3>
<p>在现有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已联网的基础上，建立重点城市、园区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开发安全生产风险模型和数据分析模块，进行风险预警。推进边缘云和5G+边缘计算能力建设，下沉计算能力，实现精准预测、智能预警和超前预警。</p>
<h3><strong><b>（二十）诚信体系管理</b></strong></h3>
<p>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从业人员、第三方机构服务能力及信用积分量化考评指标体系，建立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机制，研究建立安全生产专家、从业人员、第三方机构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动态化管理。</p>
<h3><strong><b>（二十一）试点企业建设</b></strong></h3>
<p>推进“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战略的基础是进行龙头企业试点示范，培育一批化工行业示范效果好的企业级平台，推动重点企业示范平台部署，实现技术与应用双驱动。</p>
<h3><strong><b>（二十二）试点园区建设</b></strong></h3>
<p>组织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园区试点工作，遴选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园区标杆应用，鼓励建设具备创新性和示范性的园区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安全管理和服务平台，培育一批解决方案提供商。探索安全生产管理新方式，推动现场检查向线上线下相结合检查转变、离散性检查向持续监测转变，提升行政管理效率。</p>
<h3><strong><b>（二十三）试点省份建设</b></strong></h3>
<p>以化工企业较多和工业互联网基础较好的省份为试点，将各地市、各部门、各企业节点的数据通过统一的格式和接口，建立起可验证、可溯源、可确权的应急管理可信数据体系，实现协同共治。鼓励试点省份充分发挥自主性，整合已建的信息化平台和已有的数据资源，构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安全监管和公共服务平台及区域标识解析节点，创新监管模式，广泛汇聚产业资源，支撑开展资源配置优化和创新生态构建，加快“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p>
<h3><strong><b>（二十四）敏捷应急</b></strong></h3>
<p>将现有文本岗位应急处置卡进行数字化设计，提炼重构并云化处理，利用工业互联网平台汇聚相关岗位、重点工艺、关键设备知识库，并形成覆盖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等全产业链的系列化微服务组件，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提供云端设计知识及工具服务。</p>
<h3><strong><b>（二十五）应急资源信息化</b></strong></h3>
<p>针对目前企业、园区、政府应急资源管理环节多，缺乏统一接口及现有的应急物资管理信息系统数据掌握不全面、数据更新速度较慢，供需双方信息对接不畅，容易出现应急物资种类、时间上的供需失衡等问题，利用大数据解析、信息整合等手段，由传统的数据孤岛转为信息化协同管理，推动企业、园区、园区周边及政府应急资源的并行组织和协同优化。</p>
<h2><strong><b>四、试点与工程建设</b></strong></h2>
<h3><strong><b>（一）实施规划</b></strong></h3>
<p>整体分三个阶段，包括试点期、推广期和完善期。试点期，以企业和园区示范工程建设为重点，初步构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体系，推进企业数字化转型。遴选一批可复制、易推广的园区和企业标杆示范。推广期，发挥试点示范的标杆引领作用，在化工行业全面推广应用，进一步推动化工行业“自动化、数字化”升级改造，切实提升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水平。在此基础上，逐步扩大工业互联网应用，贯通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的行业，对危险化学品开展全生命周期追踪治理，逐步实现企业、化工园区、监管部门信息共享、上下贯通。完善期，全面建成“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运营体系，全面打通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等环节，并进一步促进产业链延伸，联合相关部委，实现危险化学品全要素、全流程在线汇聚管理，激发产业新动能。</p>
<h3><strong><b>（二）试点原则</b></strong></h3>
<p><strong>一是企业申报与政府遴选相结合。</strong>鼓励符合建设规划要求的企业自愿申报“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各省份根据实际情况遴选有一定基础，有一定代表性，能够覆盖某一细分领域，可以形成可推广成果的企业参加项目试点。应急管理部和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将积极整合资源，建立协调机制，全力支持入选企业试点项目深入实施。<strong>二是分类与分期相结合</strong>。试点过程中将根据企业规模、企业现有基础等情况，分类别设定重点建设内容（如表2），通过三年试点建设，构建“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的初步框架，并在“十四五”期间全面推广。<strong>三是单项试点与综合试点相结合。</strong>试点过程中将采取单项试点和综合试点相结合的方式。单项试点旨在对某一单项技术、场景或应用进行充分验证，综合试点旨在对多项技术、场景的融合应用进行全方位评估，沉淀一批有实效、可复制、可移植的先进经验和成果并形成相应的技术规范。试点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要，灵活选择试点方式和试点内容。</p>
<h2><strong><b>五、保障措施</b></strong></h2>
<h3><strong><b>（一）加强组织领导</b></strong></h3>
<p>各地区要高度重视，把“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作为推动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数字化转型的关键抓手，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加大宣贯力度，精心组织安排，稳步推进建设方案落地。</p>
<h3><strong><b>（二）加强支持引导</b></strong></h3>
<p>各地区要结合本地区工业互联网发展基础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特点，加强顶层设计，突出重点目标任务，制定扶持政策，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积极开展“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建设应用工作。</p>
<h3><strong><b>（三）加强示范引领</b></strong></h3>
<p>各地区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重点内容、重点工作、实施规划、试点原则等要求，认真选择试点单位，优化试点方案，强化生态支撑，开展试点评估，尽快形成试点成果。及时总结各地区建设应用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技术交流，形成示范带动效应。</p>
<h3><strong><b>（四）加强开放合作</b></strong></h3>
<p>坚持开放、创新、包容、互信，打造涵盖科研院所、行业协会、专用设备制造商、专业软件服务商、数据服务商、系统集成商、通信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应用开发者、企业用户等的开放式“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生态系统，推动各生态系统成员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创造最大价值。</p>
<p><strong><b>表2</b></strong><strong><b> </b></strong><strong><b>示范工程重点建设内容</b></strong></p>
<table>
<tbody>
<tr>
<td width="50"></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311"><strong>大型及以上</strong></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96"><strong>中型</strong></td>
<td style="text-align: center;" width="267"><strong>小型</strong></td>
</tr>
<tr>
<td width="50"><strong>基础应用</strong></td>
<td width="311">
<p style="text-align: left;">基础安全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整合</p>
<p style="text-align: left;">流程化作业许可和作业过程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人员定位</p>
<p style="text-align: left;">安全绩效考核</p>
<p style="text-align: left;">模拟演练</p>
<p style="text-align: left;">重大危险源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培训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设备完整性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承包商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流通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封闭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不安全行为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安全状况分析预警</p>
</td>
<td style="text-align: left;" width="296">基础安全信息数据库建设</p>
<p>流程化作业许可和作业过程管理</p>
<p>安全绩效考核</p>
<p>重大危险源管理</p>
<p>培训管理</p>
<p>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p>
<p>设备完整性管理</p>
<p>承包商管理</p>
<p>流通管理</p>
<p>封闭管理</p>
<p>不安全行为管理</p>
<p>安全状况分析预警</td>
<td width="267">
<p style="text-align: left;">MSDS</p>
<p style="text-align: left;">流程化作业许可和作业过程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重大危险源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培训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设备台账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承包商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流通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封闭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不安全行为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安全状况分析预警</p>
</td>
</tr>
<tr>
<td width="50"><strong>提升应用</strong></td>
<td width="311">
<p style="text-align: left;">自动化过程控制优化</p>
<p style="text-align: left;">预测性维修</p>
<p style="text-align: left;">数字交付</p>
<p style="text-align: left;">全过程作业许可和作业过程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生产安全审计</p>
<p style="text-align: left;">智能巡检敏捷应急</p>
<p style="text-align: left;">危险作业无人化</p>
<p style="text-align: left;">自动盘库</p>
</td>
<td style="text-align: left;" width="296">基础安全信息数据库建设与整合</p>
<p>人员定位</p>
<p>生产安全审计</p>
<p>模拟演练</p>
<p>全过程作业许可和作业过程管理</td>
<td width="267">
<p style="text-align: left;">基础安全信息数据库建设</p>
<p style="text-align: left;">安全绩效考核</p>
<p style="text-align: left;">设备完整性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模拟演练</p>
</td>
</tr>
</tbody>
</table>
<p>&nbsp;</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title>
		<link>http://39.104.85.193/bmgz/yj/1682.html</link>
		
		<dc:creator><![CDATA[沈, 舒明]]></dc:creator>
		<pubDate>Tue, 09 Aug 2022 01:35:16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应急管理部]]></category>
		<guid isPermaLink="false">http://39.104.85.193/?p=1682</guid>

					<description><![CDATA[“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 目录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人员定位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h1>
<p style="text-align: left;">目录</p>
<p style="text-align: left;">1适用范围</p>
<p style="text-align: left;">2规范性引用文件</p>
<p style="text-align: left;">3术语和定义</p>
<p style="text-align: left;">3.1定位标签</p>
<p style="text-align: left;">3.2定位基站</p>
<p style="text-align: left;">3.3人员定位</p>
<p style="text-align: left;">4技术路径</p>
<p style="text-align: left;">5总体设计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5.1应用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5.2解算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5.3设备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6基本应用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6.1接受与发送报警信息</p>
<p style="text-align: left;">6.2可视化展示</p>
<p style="text-align: left;">6.3人员数量统计分析</p>
<p style="text-align: left;">6.4人员活动轨迹分析</p>
<p style="text-align: left;">6.5存储和查询</p>
<p style="text-align: left;">7联动应用接口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7.1报警信息联动</p>
<p style="text-align: left;">7.2电子围栏</p>
<p style="text-align: left;">7.3智能巡检联动</p>
<p style="text-align: left;">7.4特殊作业管理联动</p>
<p style="text-align: left;">7.5应急疏散撤离</p>
<p style="text-align: left;">7.6应急演练</p>
<p style="text-align: left;">8提升应用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9数据交换要求</p>
<h2>1 适用范围</h2>
<p>本文件细化了人员定位系统的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对企业建设人员定位系统提出了具体建设指南。</p>
<p>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领域人员定位系统设计、建设与使用。</p>
<h2>2 规范性引用文件</h2>
<p>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p>
<p>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27号)</p>
<p>《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p>
<p>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互联网平台白皮书2019》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APP白皮书2020》</p>
<h2>3 术语和定义</h2>
<h3>3.1 定位标签</h3>
<p>定位标签作为被追踪、被定位的信号收发器佩戴于人身或安装在物品之上，以确定人员或物品所在位置。定位标签可具备报警求救等功能。</p>
<h3>3.2 定位基站</h3>
<p>定位基站与定位标签通信，通过有线网络或无线网络方式与人员定位系统进行数据通信，实现人员或物品的定位。</p>
<h3>3.3 人员定位</h3>
<p>通过定位基站、定位标签以及定位算法实现对于人员在时</p>
<p>空上的感知。</p>
<h2>4 技术路径</h2>
<p>人员定位当前部分技术路径包括：UWB、Zigbee、蓝牙、WiFi、北斗/GPS、RFID等，企业在进行人员定位系统建设时，应根据业务场景、安全管控需求，结合定位精度、工作距离、应用范围等指标，选择一种或多种技术路径满足实际使用需求。需要指出，选择定位准确、判断准确的人员定位技术有利于实现更多的场景联动。</p>
<h2>5 总体设计要求</h2>
<p>人员定位系统由应用层、解算层以及设备层构成，如图1所示。</p>
<p>图1人员定位系统总体设计</p>
<h3>5.1 应用层</h3>
<p>人员定位系统的应用层主要用于实现不同应用场景中的具体需求，如任一区域的人员数量统计、可视化展示、区域管控功能、人员活动轨迹分析功能等。</p>
<h3>5.2 解算层</h3>
<p>解算层通过部署不同的算法，如接收信号强度定位算法(RSSI)、非视距信道环境定位算法(NLOS)、到达时间差算法</p>
<p>(TDOA)与双边测距算法(TWR)等实现人员位置的解算。同一种技术路径、同一硬件环境下，系统的定位精度主要由解算层所部署的算法所决定。同时，还可以进一步采用刷新率自适应算法、高可信算法以及数据清洗等复杂算法，提高人员定位系统的精度和适用性。</p>
<h3>5.3 设备层</h3>
<p>设备层由定位标签与定位基站组成。定位标签不仅仅可用于人员定位，也可以为设备、资产、交通工具以及生产载具提供定位服务。其中应用于人身佩戴的有：胸牌型、钥匙扣型、手环型、安全帽型等。同时，企业应该根据危险分区情况，选择相应防爆等级的定位装备。</p>
<p>定位基站的种类和布置应综合考虑空间维度、通讯距离、供电方式、定位算法等因素。从通信距离上，基站的最大通信距离从10米到200米不等。从供电方式上，基站可以独立供电也可以通过POE方式供电(须配备POE交换机)。同时，选择基站时还应考虑搭建速度、定位频率、定位标签容纳量、兼容性与抗干扰性、是否支持超低功耗定位标签等诸多因素。</p>
<h2>6  基本应用要求</h2>
<h3>6.1 接受与发送报警信息</h3>
<p>与定位标签绑定的可穿戴设备、手持终端和嵌入式系统应具有有效、可靠的警报发生装置。人员遇险求救时，系统应显示人员异常状况并发出警报。每一条报警事件，都能记录报警时刻的人员位置信息。除了后台报警提醒，还可支持将报警信息自动发送直属领导等相关人员。报警信息应包含报警发生时刻、触警人员、实际报警地点，并在报警处理后可通过报警快照结合电子地图回溯报警信息。</p>
<h3>6.2 可视化展示</h3>
<p>通过GIS可视化技术与人员定位的融合，可以把人员在空间中的具体位置直观的表现出来。也可在数字孪生系统或三维倾斜摄影实景建模系统中，将三维人员定位信息、外部环境信息、视频监控信息、危险作业信息多源融合，综合体现在3D可视化虚拟环境中，支持多楼层展示，提升安全管控的直观性和精准性。</p>
<h3>6.3 人员数量统计分析</h3>
<p>人员数量统计包含了静态人数统计以及动态人数统计。其中静态统计特指在时间截面中，特定区域的人数可以根据人员定位系统快速获得。而动态人员统计可以计算在特定时间段中，人员在特定空间内的进、出数量等多种数据。</p>
<h3>6.4人员活动轨迹分析</h3>
<p>系统应具备查询人员历史轨迹，实现巡检人员改变路线、长期停留等异常工况的报警功能。历史轨迹应支持跨天查询，查询时可立即生成总览，且室内外轨迹连续、自动切换，完整展示出人员活动范围。人员活动轨迹数据还可为生产场地优化设计、工人工序优化设计、危险物品存放优化、应急疏散路径规划等提供数据基础。系统可以还原某一时刻所有人员的最终位置，显示过去时间段现场所有人员分布的实时位置，方便进行快速的人员分布查询和核实。支持快速定位厂内人员在发生事故前的位置分布情况，帮助救援人员精准定位、快速施救。</p>
<h3>6.5 存储和查询</h3>
<p>系统应储存人员位置信息与时间信息，并能生成运动轨迹。系统汇总如下信息并通过合理操作界面方便管理人员查询：人员出/入生产场所信息、人员出/入重点区域信息、人员出/入作业地点时刻、人员离场后回溯在生产区域的历史轨迹信息、人员超员、人员缺员信息、人员临近高风险地区信息、人员越界信息、人员静止信息、人员滞留信息、工作异常人员信息等。</p>
<h2>7 联动应用接口要求</h2>
<h3>7.1 报警信息联动</h3>
<p>人员发生违规行为时，系统应提供数据接口支持相关系统显示人员异常状况并发出警报。</p>
<h3>7.2 电子围栏</h3>
<p>系统应提供数据接口支持电子围栏功能，电子围栏系统在发现人员进/出围栏时报警。支持电子围栏系统管理端对各类人员的身份、位置、环境、状态、行为等进行分区、分片、分层、分类管理和授权。支持可视化系统划分特定区域，对未授权进入、超员、聚集、串岗等违规行为进行实时报警。</p>
<h3>7.3 智能巡检联动</h3>
<p>人员定位系统应提供数据接口与智能巡检系统联动，确保巡检的人员在正确的时间、地点，按照规划的路线进行有效的巡检。通过设定行走轨迹并搭配移动终端，可实现对巡检人员的巡检路线提供方向指引等功能。</p>
<h3>7.4 特殊作业管理联动</h3>
<p>人员定位系统应提供数据接口与特殊作业管理系统联动，支持统计作业人员信息，精确显示作业人员动态，实时掌握作业人员、监护人员分布和活动情况，确保作业时间、位置、人数等与作业票审批内容一致。并对作业过程中出现的定位信号消失、跌落等异常情况进行报警。一旦发生作业人员或监护人员离开情况、非作业人员闯入危险作业区域情况，支持特殊作业管理系统立即发出告警信息，提醒监管人员。</p>
<h3>7.5 应急疏散撤离</h3>
<p>人员定位系统应提供数据接口与应急管理系统、应急通信系统等进行联动。当DCS、GDS、SIS系统发出报警时，支持应急管理系统根据人员位置等信息对报警影响范围、受影响的人员等进行判断，并及时发出应急处置或疏散撤离指令。</p>
<h3>7.6 应急演练</h3>
<p>系统应提供数据接口支持可视化应急演练指挥功能，直观展示演练过程，利用位置信息，提升指挥效率。支持记录参与演练的每一个现场人员的实时位置、疏散路径、并联动视频画面。演练中，应急演练系统可实时统计事故点撤离人员总数、撤出事故点但未到达安全岛的人数、以及到达安全岛的人数、撤离时间，帮助管理层了解演练效果。演练后，应急演练系统可查看人员疏散结果，进行疏散效率分析。为演练预案修订、演练评估、演练培训提供数据支撑。</p>
<h2>8 提升应用要求</h2>
<p>系统可与视频系统、报警系统、人员生命体征检测系统、气体监测系统和工业感知系统进行集成、联动，提高对现场人员的状态感知。基于机器学习算法对多源实时数据进行融合分析，实现基于人员位置的智能风险预警等功能。相关系统可在实时定位跟踪人员和人员历史轨迹追溯时，联动人员移动路线附近摄像头，自动弹出实时视频画面，并随人员移动自动切换视频画面。</p>
<h2>9 数据交换要求</h2>
<p>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的方式建设应用人员定位系统。不具备条件的，应支持数据API接口等数据访问方式，便于同企业自身其它信息化系统以及政府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title>
		<link>http://39.104.85.193/bmgz/yj/1680.html</link>
		
		<dc:creator><![CDATA[沈, 舒明]]></dc:creator>
		<pubDate>Tue, 09 Aug 2022 01:35:04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应急管理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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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 目录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用文件 3术语和定义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智能巡检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h1>
<p style="text-align: left;">目录</p>
<p style="text-align: left;">1适用范围</p>
<p style="text-align: left;">2规范性引用文件</p>
<p style="text-align: left;">3术语和定义</p>
<p style="text-align: left;">3.1智能巡检</p>
<p style="text-align: left;">3.2巡检点</p>
<p style="text-align: left;">4总体设计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5基本应用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5.1巡检计划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5.2巡检标准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5.3巡检路径规划</p>
<p style="text-align: left;">5.4巡检过程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5.5问题跟踪处置</p>
<p style="text-align: left;">5.6统计分析</p>
<p style="text-align: left;">6提升应用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6.1联动新型感知设备</p>
<p style="text-align: left;">6.2无人化巡检</p>
<p style="text-align: left;">7数据交换要求</p>
<h2>1 适用范围</h2>
<p>本文件细化了智能巡检系统的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对企业建设智能巡检系统提出了具体建设指南。</p>
<p>本文件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领域智能巡检系统设计、建设与使用。</p>
<h2>2 规范性引用文件</h2>
<p>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p>
<p>应急管理部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安全风险排查治理导则(试行)》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通知(应急〔2019〕78号)</p>
<p>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27号)</p>
<p>《智慧化工园区建设指南》(GB/T 39218-2020)</p>
<p>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互联网平台白皮书2019》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APP白皮书2020》</p>
<h2>3 术语和定义</h2>
<h3>3.1 智能巡检</h3>
<p>智能巡检是指运用移动终端等智能设备，通过预制巡检任务、巡检路线、巡检清单等进行高效巡检的一种巡检方式。目的是通过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对巡检过程中人员到位情况、检查项目等进行确认，并对巡检全过程进行有效辅助和管理。</p>
<h3>3.2 巡检点</h3>
<p>指通过数字化编码和标识的巡检位置的地理信息。</p>
<h2>4 总体设计要求</h2>
<p>智能巡检系统应实现巡检、巡查全过程数字化管理，管理人员根据PID工艺流程图、数字化交付资料、风险分析单元划分、隐患排查清单、岗位安全风险责任清单等，分角色制定巡检任务、规划巡检路线，匹配巡检清单及制度规范。巡检人员通过移动终端自动获取巡检任务要求。支持巡检人员按规定时间、规定位置、规定要求完成数据采集，并将设备设施运行状态、设备设施故障以及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等信息实时传输回管理后台，从而实现内外操人员、管理人员、企业各个信息化系统间共享巡检数据。应有专人对智能巡检系统进行管理，并将智能巡检系统接入企业中控室，确保及时处置巡检过程中的预警信息和隐患情况，实现闭环管理。</p>
<p>企业应将智能巡检系统建设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有机结合，将智能巡检系统作为落实隐患排查和隐患闭环管理的重要手段，打通智能巡检系统与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平台的数据接口，确保双重预防机制落到实处。</p>
<p>智能巡检系统应与设备完整性管理系统实现互联互通，对于设备设施在线监测、诊断系统发出的报警信息，应及时联动智能巡检系统分配下达巡检任务，进行二次确认。对于巡检过程中发现的设备设施故障及问题，应及时推送设备完整性管理系统。</p>
<h2>5 基本应用要求</h2>
<h3>5.1 巡检计划管理</h3>
<p>(1)系统应具备巡检巡查人员角色、巡检点、巡检内容等全要素的数字化配置功能，并能实现根据实际情况实时新增相应内容的功能。</p>
<p>(2)系统应具备在线制定多种类型巡检计划的功能，包括：日常巡检、日常点检、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等。巡检计划应支持添加检查对象、检查标准的功能，应支持多类型检查频次编辑(应包括但不限于单次不重复检查、按小时重复检查、按天重复检查、按周重复检查、按月重复检查等重复方式)。巡检计划还应支持按时间区间和检查次数自定义检查任务的方式、支持容错时间和补检时间的设置，允许检查人员在容错时间内进行检查，在补检时间内进行补检，未到时间不能检查，超过时间显示为漏检等管理功能。</p>
<p>(3)系统应具备按照设定的巡检计划自动生成巡检任务的功能，并能将任务自动下发到相关检查人员移动终端账号下。</p>
<p>(4)系统应支持针对检查方案设置提醒与报警功能，在达到报警阈值的情况下能通过APP通知、即时通信软件、短信等方式通知相关人员。</p>
<h3>5.2 巡检标准管理</h3>
<p>(1)系统应具备在线管理检查标准库的功能，可以根据不同分类创建多个检查标准库，企业可自主维护检查标准库。</p>
<p>(2)系统应具备针对不同检查对象设置不同检查标准，针对单条检查标准可以设置检查部位、检查类别、检查方式、是否需要进行拍照、是否需要填写数据、设置自定义输入框等功能。</p>
<p>(3)针对数据型检查标准，系统应具备输入上限、下限等合理数据区间的功能，在检查中数据不在合理区间时自动判定为异常。系统应具备读取DCS等生产管理系统的数据，实现现场一次仪表与二次仪表数据的核对。</p>
<p>(4)系统应涵盖《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的巡检巡查内容要求。</p>
<h3>5.3 巡检路径规划</h3>
<p>以覆盖企业所有风险点为导向，以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辨识评估结果为依据，规划巡检路线、巡检点顺序和检查项目，规范现场巡检操作流程，设置不按预制巡检要求、不按巡检路线即无法完成巡检的限制，避免漏检、跨检。</p>
<p>(1)设置巡检路线：主要包括巡检点布置，巡检线路绘制，维护和查看与巡检路线相关信息，配置该路线是否停检等功能。</p>
<p>(2)巡检点配置：主要包括配置该巡检点是否停检，批量选择添加到指定路线，巡检点检查项目设置等功能。</p>
<p>(3)时间策略配置：主要包括设置首站到点签到时间及巡检时长、配置巡检排班及岗位轮替规则等。</p>
<h3>5.4 巡检过程管理</h3>
<h4>5.4.1 人员身份认证</h4>
<p>支持通过人脸识别、指纹、签名、人员工卡、账号、密码等身份认证方式，确保人员身份、资质信息符合巡检计划、任务及路线要求。</p>
<h4>5.4.2 巡检点签到</h4>
<p>(1)巡检位置确认：企业可在巡检点位置安装蓝牙、NFC等数字标签，移动终端通过读取标签信息，判断标签的身份、位置，从而确定是否到指定巡检点。智能巡检系统也可联动人员定位系统，确保巡检的人员在正确的时间、地点，按照规划的路线进行巡检。</p>
<p>(2)未到位禁止录入：通过巡检路线制定及指定位置弹出任务的方式，将巡检任务固化到位置点，巡检人员必须按规定到指定位置才能进行巡检任务。</p>
<p>(3)漏检跨检报警：巡检人员若跳过巡检点执行其它任务系统能进行报警提示，有效避免漏检及跨检问题。</p>
<p>(4)垂直区域应用：针对高层建筑的垂直环境，可在每层标识位置确认点，判断巡检人员是否到指定点完成巡检工作，以应对多楼层、复杂塔高环境。</p>
<h4>5.4.3 巡检清单生成</h4>
<p>巡检人员完成签到后，移动端应根据巡检点信息、巡检计划、标准规范、岗位责任清单等，自动生成巡检项目清单，巡检项目清单中应包括需要读取的参数、需要检查的具体位置、需要确认的操作记录等内容。</p>
<h4>5.4.4 巡检过程辅助</h4>
<p>系统应使用引导式录入方式，通过直观的界面展示，将巡检信息固化，同时引导巡检人员完成巡检任务。系统可对巡检点位的DCS数据、设备完整性管理数据等进行展示，便于巡检人员进行参考比照。系统移动端应具备一定视频、图片AI识别能力，以实现现场仪表参数自动填写等功能。系统还应具备历史、同类、高发故障隐患匹配提示功能，供巡检人员参考。</p>
<h4>5.4.5 巡检结果上传</h4>
<p>通过文字、语音、拍照、短视频方式快速上报巡检异常。针对巡检过程中发现的异常情况将自动转入到异常记录功能中，移动终端和管理后台都可以查询异常信息，当线下完成异常处理，可以在移动终端和管理后台关闭异常。不能立即关闭的异常，可以同步到双重预防机制信息化系统中，按照隐患进行处理。非巡检工作过程中，若发现异常，可在移动端通过异常统一入口录入异常信息，异常处理过程都可通过巡检异常功能进行处理。</p>
<h3>5.5 问题跟踪处置</h3>
<p>系统应具备对检查结果为异常的问题进行汇总的功能，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如故障、隐患、现场处理应进行闭环跟踪。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隐患，应按照《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导则》第5部分“安全风险隐患闭环管理”的要求立即组织整改和报告，系统应支持对隐患上报、管控措施落实、整改任务分配、整改过程跟踪、整改完工验收等进行全流程动态管理。针对现场检查发现的故障，系统通过数据接口等方式推送任务至设备完整性管理系统，进行问题分析、报修、交付检修、交付使用等完整的在线检维修处置管理。</p>
<h3>5.6 统计分析</h3>
<p>系统应支持各部门任一时间的巡检巡查任务状态和完成情况的统计分析。支持对正常、漏检、补检、预警和异常通知等的统计分析。支持按日、周、月统计巡检巡查完成度，按部门、方案、时间等维度对巡检巡查完成度的统计分析。企业应对巡检数据进行深入分析，全面掌握企业各部门、各装置巡检的执行率、到位率、漏检率和问题整改率，并将分析结果作为风险预警、绩效评估等的依据。</p>
<h2>6 提升应用要求</h2>
<h3>6.1 联动新型感知设备</h3>
<p>鼓励企业配置红外热成像、测振单元等感知仪器，辅助巡检人员判断设备温度、是否泄漏、管道是否堵塞、设备状态是否异常等情况。鼓励将混合现实技术(MR)运用于智能巡检系统，利用混合现实硬件设备实现巡检路径导航，并对设备外观、仪表参数进行AI识别并上传至系统，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p>
<h3>6.2 无人化巡检</h3>
<p>在综合评估风险可控的情况下鼓励企业采用AI音视频分析系统、轮式机器人、轨道式机器人、无人机等无人化巡检方式，提升巡检作业的效率，降低人员暴露危险。</p>
<h2>7 数据交换要求</h2>
<p>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的方式建设应用智能巡检系统。不具备条件的，应支持数据API接口等数据访问方式，便于同企业自身其它信息化系统以及政府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p>
<p>&nbsp;</p>
<p>&nbsp;</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title>
		<link>http://39.104.85.193/bmgz/yj/1673.html</link>
		
		<dc:creator><![CDATA[沈, 舒明]]></dc:creator>
		<pubDate>Tue, 09 Aug 2022 01:28:21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应急管理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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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 应急〔2021〕31号 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1 style="text-align: center;">应急管理部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的意见</h1>
<p style="text-align: center;">应急〔2021〕31号</p>
<p>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部所属事业单位：</p>
<p>为促进信息技术与应急管理业务深度融合，推动应急管理高质量发展，现就推进“十四五”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提出如下意见。</p>
<h2>一、总体要求</h2>
<p>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和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坚持以信息化推进应急管理现代化，强化实战导向和“智慧应急”牵引，规划引领、集约发展、统筹建设、扁平应用，夯实信息化发展基础，补齐网络、数据、安全、标准等方面的短板弱项，推动形成体系完备、层次清晰、技术先进的应急管理信息化体系，全面提升监测预警、监管执法、辅助指挥决策、救援实战和社会动员能力。</p>
<h2>二、坚持集约化发展</h2>
<p>（一）统筹基础设施建设。应急管理部统一建设应急管理云，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和部所属事业单位所有新建非涉密应用系统一律上云，新立项信息化项目原则上不得新建数据机房、对机房扩容或批量采购服务器等设备，确有需要的须报部科技和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消防指挥调度网、地震行业骨干网要加快整合到部指挥信息网。各级应急管理部门、矿山安全监察机构、地震部门和消防救援队伍要充分依托应急管理云或本地政务云部署信息系统。</p>
<p>（二）统筹应用系统建设。应急管理部统一建设应急资源管理平台、“互联网+执法”、应急管理“一张图”、“天眼”卫星监测系统等应用系统，向全国免费推广，并提供接口方便各地系统对接和业务协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统筹本地应急管理应用系统建设，尽量统建应用系统，并做好数据回流工作，确需市、县分级建设的，须经专家充分论证并经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科技和信息化领导机构同意。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上级应急管理部门统建的应用系统，重点开展感知网络联网和应用系统对接集成，建设统一门户，应用系统开发项目实施前须征得上级应急管理部门同意，已造成重复建设的应用系统，应按照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意见逐步停用或整合对接。</p>
<p>（三）统筹网络安全防护。应急管理部对应急管理云进行统一防护，对接入应急管理云的应用系统和网络提出安全防护要求。应急管理部按照国家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要求制定全国统一的信息网络安全防护策略，国家矿山安监局、中国地震局，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和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和态势感知能力建设，指导下级单位开展网络安全建设，实现网络安全实时监测预警和上下协同联动处置。</p>
<h2>三、夯实大数据基础</h2>
<p>（四）建立信息服务体系。应急管理部加强应急管理大数据统一规划，组织编制应急管理信息共享目录，建设应急管理部大数据应用平台，实行信息集中存储、统一管理，面向全系统开展定制式、订阅式、滴灌式信息服务，通过接口调用等方式提供模型算法、知识图谱、智能应用等基础服务，满足各级信息需求和应用需求。省级应急管理部门编制本地区信息共享目录，建设应急管理综合应用平台，汇聚本地区应急管理信息，与应急管理部大数据应用平台互联共享。</p>
<p>（五）加强数据分析应用。应急管理部各直属单位基于应急管理部大数据应用平台，结合各自实际开发大数据应用，重点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灾情数据统计、重大安全隐患、安全监管执法、应急力量物资、应急预案方案、重点监管企业用电等基础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充分挖掘数据价值，为风险防范、预警预报、指挥调度、应急处置等提供智能化、专业化、精细化手段。省级应急管理部门充分利用应急管理部大数据应用平台提供的算法服务能力，开发定制化的大数据应用。</p>
<h2>四、深化应用系统建设</h2>
<p>（六）推进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实施“工业互联网+安全生产”行动计划，在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中，新增接入储存硝酸铵、氯酸钾、氯酸钠、硝化棉等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和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装卸站台监测监控数据，新增视频智能分析功能，实现违规行为、异常情况等风险隐患的智能识别。加快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涉粉作业人数超过30人的粉尘涉爆重点企业、地下矿山、尾矿库、边坡高度超过200米的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监测联网。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国危险化学品监管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逐步实现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和废弃处置等全流程联网监测。</p>
<p>（七）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切实落实《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信息化工程实施方案》(应急厅〔2020〕27号)，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系统，接入气象、水文、地震、地质、海洋、森林草原、地理信息等相关监测资源和基础数据，构建协同联动、全域覆盖的监测预警网络，提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风险监测、风险早期识别和预报预警能力。汇聚各相关部门自然灾害致灾因子、承灾体、历史灾害、减灾能力等灾害风险要素调查成果和主要灾害隐患、综合隐患评估成果信息，建设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和减灾能力数据库。以乡镇为监测预警网格单元，探索提供气象灾害等短临预警预报。加快建设中国地震预警网，提高京津冀地区、四川省、云南省等重点地区地震预警能力。</p>
<p>（八）推进监管和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整合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和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监管监察执法系统，形成全国统一的应急管理监管执法信息系统和数据库。以危险化学品登记信息系统为基础逐步建立“一企一档”、“一品一码”。推进手持执法终端应用，积极探索网上巡查执法新模式，不断提高监管执法效能。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开展适老化改造，加快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等证照电子化，推动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换证和补发证件“跨省通办”，减少行政相对人负担。</p>
<p>（九）推进科普宣教信息化建设。建设智能化应急管理科普宣教系统，打造资源共享平台。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充分利用共享平台生产、发布具有地方特色的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内容，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加强公益宣传，普及安全知识，强化应急意识，提高防灾避险、自救互救能力。逐步普及危险化学品企业线上线下融合的安全培训空间，推动全员安全培训落地见效。</p>
<h2>五、提高应急支撑能力</h2>
<p>（十）升级完善应急指挥平台。建设国家应急指挥平台，升级完善应急指挥“一张图”和应急资源管理平台，建设数字化应急预案库，推进应急管理部门系统内数据共享、外部门数据互通，汇聚互联网和社会单位数据，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特点按照统一标准建设应急指挥平台，并与国家应急指挥平台互联互通，共享灾害事故情报、态势分析研判、应急力量分布、应急物资储备、应急预案、现场视频图像、网络舆情监测、灾害周边交通、人口分布情况和历史典型案例等信息并汇聚展示，形成上下贯通的应急指挥体系，有力支撑统一指挥、协同研判。</p>
<p>（十一）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应急通信保障力量建设，充分利用各类应急通信保障资源，以消防救援队伍为主提高重大灾害事故前方指挥部和救援现场通信保障能力；建立全灾种应急通信手段，实现视频会议系统、手机、固话、卫星电话、移动指挥车、手持单兵等多种通信终端融合联通，确保断路、断网、断电等极端条件下通信畅通。</p>
<p>（十二）探索应急战术互联网新模式。应急管理部建设大型长航时无人机空中骨干节点及区域地面骨干节点，组织制定互联网关技术标准规范，省级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总队要按照“装备利旧、制式兼容、强化融合”原则建设地面节点，各专业救援队伍建设战术子网，共同构建救援现场应急战术互联网，形成“单兵数字化、战场网络化、作战可视化”的新型作战模式。</p>
<p>（十三）强化信息获取和公众服务。充分利用灾害事故“e键通”、灾害风险隐患信息报送系统、智能外呼和其他移动客户端，推进“轻骑兵”前突小队和志愿消防速报员队伍建设和实战应用，强化灾害事故信息获取；有效发挥应急广播、手机短信等手段作用，及时发布针对特定区域、特定人群的灾害预警和转移避险等信息，提高精准性和时效性。</p>
<h2>六、强化试点示范带动</h2>
<p>（十四）试点“智慧应急”。坚持先行先试、引领示范，支持鼓励各“智慧应急”试点省份和其他有条件的地区加快推进相关业务系统智能化升级改造，通过创新驱动实现先进信息技术与本地区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深度融合，探索经验、总结提炼，形成一批管用实用的先进智能化应用模式，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成熟经验做法。</p>
<p>（十五）实施“雁阵行动”。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扶持重点地市打造应急管理信息化应用样板城市，推动信息化建设成果落地见效、生根开花，以点带面，逐步推开，促进在全国范围内形成信息化应用示范的“雁阵效应”，引领带动本地区应急管理信息化快速发展。推动有条件的地市整合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消防安全、交通安全、城市生命线、特种设备、“雪亮工程”等监测监控信息，建立城乡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提升城乡安全风险发现、防范、化解、管控的智能化水平。</p>
<p>（十六）鼓励基层创新。省级应急管理部门要督促市县级应急管理部门在信息系统应用过程中聚焦业务实战，积极研究运用新技术、新方法破解难题。应急管理部将通过遴选、竞赛等方式，积极选树一批基层“小应用解决大问题”的典型案例向全国推广，对取得显著效果的加大支持力度。</p>
<h2>七、加大支持保障力度</h2>
<p>（十七）争取政策支持。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推动将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及相关专项规划。鼓励地方设立专项，加大重点行业安全风险监测预警联网、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监测预警等方面投入。探索创新信息化投资建设和运营模式，多渠道筹集资金，引导社会加大投入，为信息化建设运维提供稳定的经费支撑。</p>
<p>（十八）加强力量建设。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应急管理信息化人才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切实掌握人才构成、专业背景、技术能力等现状，加强自身信息化人才配备和培养，通过自建或购买服务的方式建立稳定的信息化支撑队伍和满足应急实战需要的专业运维队伍。积极探索与行业领先的信息化专业机构、团队建立长期稳定合作关系，弥补自身技术力量不足。应急管理部将适时组织信息化技能竞赛和交流研讨，发现人才、选拔人才。</p>
<p>（十九）健全工作机制。按照“业务主导、技术支撑”的定位推进信息化建设，各应急管理业务信息系统要明确建设和使用管理主责单位，建立问题动态收集和软件迭代升级机制，延长系统生命周期。要加强系统管理、应用推动、数据更新和质量监测，总结经验方法，固化应用流程，不断提升系统应用成效。</p>
<p>（二十）加强督促指导。应急管理部建立应急管理科技信息化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和检查通报制度，对全系统单位信息化建设进展和成效进行评估，对信息化建设和网络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导，对重复建设情况开展专项治理，推动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发展。</p>
<p style="text-align: right;">应急管理部</p>
<p style="text-align: right;">2021年5月6日</p>
]]></content:encoded>
					
		
		
			</item>
		<item>
		<title>“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 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title>
		<link>http://39.104.85.193/bmgz/yj/1668.html</link>
		
		<dc:creator><![CDATA[沈, 舒明]]></dc:creator>
		<pubDate>Mon, 08 Aug 2022 09:14:49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应急管理部]]></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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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 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 目录 1适用范围 2规范性引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h1 style="text-align: center;"><strong>“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 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应用指南(试行)</strong></h1>
<p style="text-align: left;">目录</p>
<p style="text-align: left;">1适用范围</p>
<p style="text-align: left;">2规范性引用文件</p>
<p style="text-align: left;">3术语和定义</p>
<p style="text-align: left;">3.1特殊作业</p>
<p style="text-align: left;">3.2作业许可</p>
<p style="text-align: left;">4总体设计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4.1现场作业标准化</p>
<p style="text-align: left;">4.2办票过程可视化</p>
<p style="text-align: left;">4.3管理执行规范化</p>
<p style="text-align: left;">5系统功能要求</p>
<p style="text-align: left;">5.1电子作业票办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5.2作业过程查看、监控与预警</p>
<p style="text-align: left;">5.3作业相关数据库管理</p>
<p style="text-align: left;">5.4电子作业票归档</p>
<p style="text-align: left;">5.5统计分析</p>
<p style="text-align: left;">6数据交换要求</p>
<h2>1 适用范围</h2>
<p>本指南细化了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建设内容和技术要求，对企业建设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提出了具体建设指南。</p>
<p>本指南适用于危险化学品领域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设计、建设与使用。</p>
<h2>2 规范性引用文件</h2>
<p>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p>
<p>《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p>
<p>应急管理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工业互联网+危化安全生产”试点建设方案》的通知(应急厅〔2021〕27号)</p>
<p>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互联网平台白皮书2019》工业互联网产业联盟《工业APP白皮书2020》</p>
<h2>3 术语和定义</h2>
<h3>3.1 特殊作业</h3>
<p>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过程中可能涉及的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盲板抽堵、高处作业、吊装、临时用电、动土、断路等，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建(构)筑、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危险的作业。</p>
<h3>3.2 作业许可</h3>
<p>作业许可是指在从事特殊作业之前，为保证作业安全，必须取得授权许可方可实施作业的一种制度，主要包括作业许可范围界定、申请、批准、取消、延期和关闭等。</p>
<h2>4 总体设计要求</h2>
<p>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应实现《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附录A中所列出的作业票全过程在线办理，根据角色权限可进行职责范围内特殊作业条目化审批，支持实时查看特殊作业审批许可流程，支持对特殊作业不安全行为进行报警、预警，支持对特殊作业进行统计分析，支持记录现场监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特殊作业的监管意见。系统建设应包括电脑端(PC)和移动端(APP),应有专人对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进行管理，及时处置作业过程中的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p>
<p>通过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的建设，将特殊作业审批许可条件条目化、电子化、流程化，并通过信息化手段对作业全程进行过程和痕迹管理，从而实现特殊作业申请、预约、审查、安全条件确认、许可、监护、验收全流程信息化、规范化、程序化管理，提高企业事故预防和风险管控能力。通过与企业DCS、GDS、人员定位、视频监控、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评估等系统的联动，应达到以下效果：</p>
<h3>4.1 现场作业标准化</h3>
<p>依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30871)和企业制度要求规范票证办理过程，解决票证填写不规范、安全措施落实不到位等管理问题。以移动终端为载体，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实现作业现场过程的信息化、标准化和高效管理，保障现场作业安全合规。</p>
<h3>4.2 办票过程可视化</h3>
<p>系统应实时记录所有的办票环节，严格记录作业申请、措施确认、会签审批等各个环节的确认人以及签批时间。通过办票过程的可视化，完成办票过程中对各环节负责人的责任传导，确保安全措施全方位落实，同时也为事后检查或追溯提供数据基础。</p>
<h3>4.3 管理执行规范化</h3>
<p>通过对作业环节承包商以及作业人员的管理督促企业提升人员管控力度，规范承包商企业及人员行为，规范现场施工过程中人员管理。帮助企业掌握承包商作业水平、作业能力，提升特殊作业安全管控的同时提升企业管理能力。</p>
<h2>5 系统功能要求</h2>
<h3>5.1 电子作业票办理</h3>
<p>(1)作业票标准化、电子化。系统应根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的要求和企业自身管理需要生成标准化的电子作业票模板，模板可分为现场办票和流转办票两种类型。</p>
<p>(2)规范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系统可通过调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评估系统接口等方式对作业人员能力进行评估。针对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作业等必须持证人员操作的，系统应进行人员资证信息关联。</p>
<p>(3)现场到位确认。系统应依据装置单元、风险分区、作业区域划分等配置坐标信息，人员到达现场后，移动终端通过调用人员定位系统接口等方式进行位置确认，作业位置确认无误后，方可进行票证的现场核查和签批工作。</p>
<p>(4)规范作业环境分析。作业环境分析必须符合《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的要求，系统应提示每日动火前均应进行动火分析，动火分析与动火作业间隔时间设置不应超过30分钟(特殊情况不应超过60分钟),作业中断时间超过60分钟，系统应提示重新进行动火分析，特殊动火作业期间应随时进行监测;系统应提示受限空间作业前30分钟(特殊情况不应超过60分钟)内进行气体采样分析，系统应具备每2小时提示进行环境分析的功能;系统应能明确采样点位，应具备环境分析次数合规性、采样分析结果符合性校验功能。系统的移动端宜具备与便携式气体检测仪联动功能，实现实时监测数据的接入，并进行及时预警、报警。</p>
<p>(5)规范危害辨识与作业风险分析。系统应具备预设已知设备、区域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功能，能够对危害辨识的关键部位、容易忽略的环节等进行提示，并根据作业环境情况动态更新危害辨识结果。系统宜将作业风险分析与作业票办理过程关联。鼓励有条件的企业与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中风险辨识评估过程进行关联。</p>
<p>(6)规范作业票申请与审批。审批流程管理用于监督审批人员在作业现场确认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现场签批作业票，保证安全制度的落实。按各票证要求，签批过程支持拍照确认，保证相关人员安全措施落实到位。系统预置各类型票证审批流程，票证各签批环节按照权限进行控制，保证签批合规。系统应具备作业票申请、审批人员人脸识别功能并与人员定位系统联动，具备不按流程办票与审批无法办理等功能。</p>
<p>(7)规范安全措施管理。系统应具备针对单条安全措施进行拍照留痕的功能，移动端上传措施落实照片后电脑端可实现进行查看;系统应具备针对单条安全措施由不同角色人员进行签字确认的功能;系统应具备编辑数字化的安全交底清单功能，实现实施安全教育人、现场监护人及管理人员可对安全交底清单进行补充完善，作业人在签字之前应对安全交底清单进行阅读并承诺悉知安全交底清单等功能。</p>
<p>(8)其他。系统应具备提示、添加关联作业票功能，实现作业过程中添加环境分析数据、进行交接班、安全教育、暂停作业、视频连线查看现场情况以及通信求助等功能。</p>
<h3>5.2 作业过程查看、监控与预警</h3>
<p>(1)全过程实时查看。系统应具备实时查看特殊作业办票、审批许可流程，具备记录现场监护人员和管理人员对特殊作业的监管意见功能。</p>
<p>(2)视频监控。系统应具备对接固定式摄像头、移动式摄像头的功能，实现作业全过程的实时监控、录像。对于获取的影像、视频流，可利用AI识别技术自动判定是否存在人员违章作业等行为。</p>
<p>(3)周边环境感知。系统应具备与作业地点周边固定式或作业点设置的固定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实时数据对接、作业过程中气体浓度的全程监控和历史记录可查等功能。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开发与带无线传输功能的便携式气体检测报警仪实时数据对接的功能。</p>
<p>(4)关键节点取证留痕。系统应具备对作业现场环境、现场气体采样、现场防护措施准备、人员到场等实时拍照(录像)留痕。</p>
<p>(5)风险预警。系统应具备对作业过程中对不规范行为、可能存在的作业风险进行报警、预警的功能，包括但不仅限于环境分析超时预警、高风险区域作业预警、节假日未进行提级管理预警、作业暂停超时预警、作业即将到期预警、极端天气下的高处作业预警、极端天气下的吊装作业预警等。报警、预警信息应通过多种途径及时推送至中控室值班员、企业安全管理人员和企业负责人等。</p>
<h3>5.3 作业相关数据库管理</h3>
<p>(1)数据配置。系统应具备作业(含审批)人员角色、作业地点、检测气体库、安全措施、验收条件等全要素的数字化配置功能，并能实现根据作业实际情况实时新增相应内容的功能。</p>
<p>(2)角色管理。系统应具备采集、调用相关作业人员、审批人员、监护人员信息的功能，针对电工、焊工、起重工、登高作业等必须持证人员操作的人员，系统应进行人员资证信息采集。</p>
<p>(3)作业地点。系统应具备设备位号管理或关联设备管理信息化系统功能，系统还应具备设置作业场所最高允许人数等功能，以便在作业时能精准管理。</p>
<p>(4)检测气体库。系统应具备预设常见的或企业已知的易燃易爆、可燃、有毒有害气体库，企业可自行完善气体库，气体库能配置气体的爆炸下限、动火最高允许浓度、毒性接触限值等。</p>
<p>(5)安全措施。系统应内置《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GB 30871)规定的安全措施条目，企业可根据作业环境实时添加安全措施的功能，并能实现带数字输入框、文本输入框、单选、多选按钮等可编辑的安全措施条目的功能。</p>
<h3>5.4 电子作业票归档</h3>
<p>(1)电子作业票查询。系统应具备在线查询作业票的功能，可远程实时查看办票情况、环境分析数据、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等，可随时根据作业类型、状态、生产单位、作业单位、作业编号、作业时间等多个维度查阅电子作业票的功能。</p>
<p>(2)电子作业票档案。系统应具备作业票导出、档案管理等功能，其储存时间不得低于1年。</p>
<p>(3)电子作业票打印。系统应具备作业票自动生成打印格式作业票的功能，并支持在线打印作业票。</p>
<h3>5.5 统计分析</h3>
<p>(1)作业活动统计分析。系统应具备对当前作业活动情况的统计，根据部门、车间、作业类型、作业状态等维度对当前作业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的功能;系统应具备对历史作业情况的统计，根据部门、车间、作业类型、作业状态等维度对历史作业情况进行数据分析的功能;系统应具备通过作业地点、设备对作业频次进行统计分析，根据部门、车间、作业类型等维度进行数据分析的功能;系统应具备支持按照时间、区域维度对特殊作业进行统计分析的功能。</p>
<p>(2)作业预警统计分析。系统应具备对作业预警情况的统计分析，根据部门、车间、作业类型、作业状态等维度对作业预警情况进行数据分析。</p>
<p>(3)作业趋势分析。系统应具备对作业开展趋势的统计分析，根据部门、车间、作业类型、作业状态等维度对作业开展趋势进行数据分析，分析结果可用于风险辨识评估、生产计划管理、设备完整性管理等过程。</p>
<h2>6 数据交换要求</h2>
<p>鼓励有条件的企业采用工业互联网平台+工业APP的方式建设应用特殊作业许可与作业过程管理系统。不具备条件的，应支持数据API接口等数据访问方式，便于同企业自身其它信息化系统以及政府监管平台进行数据交换。</p>
<p>&nbsp;</p>
<p>&nbsp;</p>
]]></content:encod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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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title>
		<link>http://39.104.85.193/bmgz/scjiandu/1656.html</link>
		
		<dc:creator><![CDATA[jiaoyuan]]></dc:creator>
		<pubDate>Tue, 31 May 2022 10:47:42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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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 （2022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 [&#8230;]]]></description>
										<content:encoded><![CDATA[<p>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办法</p>
<p>（2022年5月2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7号公布  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p>
<p>&nbsp;</p>
<p>第一章  总则</p>
<p>&nbsp;</p>
<p>第一条 为了规范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落实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安全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p>
<p>第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含充装，下同）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适用本办法。</p>
<p>第三条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监督指导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可以根据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p>
<p>县级以上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根据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部署或者实际工作需要，组织开展监督检查。</p>
<p>市场监督管理所依照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章有关规定以及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权限，承担相关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p>
<p>第四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应当遵循风险防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照单履职的原则。</p>
<p>&nbsp;</p>
<p>第二章 监督检查分类</p>
<p>&nbsp;</p>
<p>第五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分为常规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证后监督检查和其他监督检查。</p>
<p>第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对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实施常规监督检查。</p>
<p>常规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有关规定执行。</p>
<p>第七条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确定辖区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任务分工，并分级负责实施。</p>
<p>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应当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对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开展的年度常规监督检查计划还应当同时报告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p>
<p>第八条 常规监督检查应当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以下简称检查人员），并定期公布监督检查结果。</p>
<p>常规监督检查对象库应当将取得许可资格且住所地在本辖区的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和本辖区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的使用单位全部纳入。</p>
<p>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制造地与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由制造地的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纳入常规监督检查对象库。</p>
<p>第九条 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状况，确定常规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录，并对重点单位加大抽取比例。</p>
<p>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重点单位名录：</p>
<p>（一）学校、幼儿园以及医院、车站、客运码头、机场、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旅游景区等公众聚集场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p>
<p>（二）近二年使用的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的；</p>
<p>（三）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p>
<p>（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p>
<p>第十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为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风险，做好重大活动、重点工程以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安全保障，或者根据各级人民政府和上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部署，在特定时间内对特定区域、领域的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专项监督检查。</p>
<p>第十一条 组织专项监督检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明确监督检查的范围、任务分工、进度安排等要求。</p>
<p>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应当要求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并规定专门的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或者参照常规监督检查的项目和内容执行。</p>
<p>第十二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依法从事许可活动实施证后监督检查。</p>
<p>第十三条 证后监督检查由实施行政许可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或者委托下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p>
<p>第十四条 组织实施证后监督检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证后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和工作方案。</p>
<p>证后监督检查年度计划应当明确检查对象、进度安排等要求，工作方案应当明确检查方式、检查内容等要求。</p>
<p>第十五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证后监督检查应当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随机抽取被检查单位和检查人员，并及时公布监督检查结果。</p>
<p>证后监督检查对象库应当将本机关许可的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全部列入。</p>
<p>第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特种设备生产、充装质量安全状况或者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质量状况，确定证后监督检查重点单位名录，并对重点单位加大抽取比例。</p>
<p>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重点单位名录：</p>
<p>（一）上一年度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p>
<p>（二）上一年度生产、充装、检验、检测的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并对事故负有责任，或者因特种设备生产、充装、检验、检测问题被行政处罚的；</p>
<p>（三）上一年度因产品缺陷未履行主动召回义务被责令召回的；</p>
<p>（四）涉及特种设备安全的投诉举报较多，且经调查属实的；</p>
<p>（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应当列入的其他情形。</p>
<p>第十七条 同一年度，对同一单位已经进行证后监督检查的不再进行常规监督检查。</p>
<p>第十八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他部门移送、上级交办、投诉、举报等途径和检验、检测、监测等方式发现的特种设备安全违法行为或者事故隐患线索，根据需要可以对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实施监督检查。开展监督检查前，应当确定针对性的监督检查项目和内容。</p>
<p>&nbsp;</p>
<p>第三章 监督检查程序</p>
<p>&nbsp;</p>
<p>第十九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二名以上检查人员参加，出示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行政执法证件，并说明检查的任务来源、依据、内容、要求等。</p>
<p>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需要可以委托相关具有公益类事业单位法人资格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供监督检查的技术支持和服务，或者邀请相关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监督检查。</p>
<p>第二十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及其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p>
<p>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按照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展自查自纠。</p>
<p>第二十一条 检查人员应当对监督检查的基本情况、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措施等作出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在监督检查记录上签字确认。</p>
<p>第二十二条 检查人员可以根据监督检查情况，要求被检查单位提供相关材料。被检查单位应当如实提供，并在提供的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当场无法提供材料的，应当在检查人员通知的期限内提供。</p>
<p>第二十三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的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或者交由属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责令被检查单位限期采取措施予以改正或者消除事故隐患。</p>
<p>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单位立即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p>
<p>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所称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以下情形：</p>
<p>（一）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特种设备生产、电梯维护保养、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或者气瓶充装活动的；</p>
<p>（二）未经核准，擅自从事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的；</p>
<p>（三）特种设备生产单位生产、销售、交付国家明令淘汰的特种设备，或者涂改、倒卖、出租、出借生产许可证的；</p>
<p>（四）特种设备经营单位销售、出租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p>
<p>（五）谎报或者瞒报特种设备事故的；</p>
<p>（六）检验、检测机构和人员出具虚假或者严重失实的检验、检测结果和鉴定结论的；</p>
<p>（七）被检查单位对严重事故隐患不予整改或者消除的；</p>
<p>（八）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p>
<p>第二十五条 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包括以下情形：</p>
<p>（一）特种设备未取得许可生产、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或者达到报废条件，继续使用的；</p>
<p>（二）特种设备未经监督检验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继续使用的；</p>
<p>（三）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缺失或者失灵，继续使用的；</p>
<p>（四）特种设备发生过事故或者有明显故障，未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继续使用的；</p>
<p>（五）特种设备超过规定参数、使用范围使用的；</p>
<p>（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为属于严重事故隐患的其他情形。</p>
<p>第二十六条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流入市场的达到报废条件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应当依法实施查封、扣押。</p>
<p>当场能够整改的，可以不予查封、扣押。</p>
<p>第二十七条 监督检查中，被检查单位的有关负责人拒绝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记录或者相关文书上签字或者以其他方式确认的，检查人员应当在记录或者文书上注明情况，并采取拍照、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必要时可以邀请有关人员作为见证人。</p>
<p>被检查单位拒绝签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送达行政执法文书的有关规定执行，情节严重的，按照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予以处理。</p>
<p>第二十八条 被检查单位停产、停业或者确有其他无法实施监督检查情形的，检查人员可以终止监督检查，并记录相关情况。</p>
<p>第二十九条 被检查单位应当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在规定时间内予以改正，消除事故隐患，并提交整改报告。</p>
<p>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被检查单位提交整改报告后十个工作日内，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复查可以通过现场检查、材料核查等方式实施。</p>
<p>采用现场检查进行复查的，复查程序适用本办法。</p>
<p>第三十条 发现重大违法行为或者严重事故隐患的，实施检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报告上一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p>
<p>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采取必要措施，及时予以处理。</p>
<p>第三十一条 监督检查中对拒绝接受检查、重大违法行为和严重事故隐患的处理，需要属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支持、配合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报告属地人民政府或者通报有关部门，并提出相关安全监管建议。</p>
<p>接到报告或者通报的人民政府和其他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处理时，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积极予以配合。</p>
<p>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安全行政处罚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施。</p>
<p>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吊销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及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行政许可的，应当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办理注销手续。</p>
<p>违法行为发生地的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依法应当吊销特种设备生产、充装单位和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行政许可的，应当在作出相关行政处罚决定后，将涉及吊销许可证的违法行为证据材料移送发证机关，由发证机关依法予以吊销。</p>
<p>发现依法应当撤销许可的违法行为的，实施监督检查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发证机关通报，并随附相关证据材料，由发证机关依法予以撤销。</p>
<p>&nbsp;</p>
<p>第四章 法律责任</p>
<p>&nbsp;</p>
<p>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办法其他条款没有规定法律责任的，责令限期改正；涉嫌构成犯罪，依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按照有关规定移送公安机关、监察机关。</p>
<p>第三十四条 被检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检查人员进入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检验、检测场所检查，不予配合或者拖延、阻碍监督检查正常开展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予以处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移送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p>
<p>第三十五条 被检查单位未按要求进行自查自纠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p>
<p>被检查单位在检查中隐匿证据、提供虚假材料或者未在通知的期限内提供有关材料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p>
<p>第三十六条 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和检验、检测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拒不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的，处五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p>
<p>第三十七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中未依法履行职责，需要承担行政执法过错责任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责任制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p>
<p>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中涉嫌违纪违法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监察机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p>
<p>&nbsp;</p>
<p>第五章 附则</p>
<p>&nbsp;</p>
<p>第三十八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履职所需装备按照市场监督管理基层执法装备配备的有关要求执行。</p>
<p>第三十九条 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文书格式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制定。</p>
<p>第四十条 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p>
<p>&nbs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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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tem>
		<item>
		<title>长江海事局航运公司分类分级管理暂行规定</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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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pubDate>Fri, 27 May 2022 13:50:09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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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江苏海事局航运公司落实海船进江安全与防污染主体责任指南</tit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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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c:creator><![CDATA[jiaoyuan]]></dc:creator>
		<pubDate>Fri, 13 May 2022 11:46:14 +0000</pubD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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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tle>吨位丈量规则（2022）</title>
		<link>http://39.104.85.193/bmgz/jy/bhhs/cjgl/1641.html</link>
		
		<dc:creator><![CDATA[jiaoyuan]]></dc:creator>
		<pubDate>Fri, 13 May 2022 10:41:26 +0000</pubDate>
				<category><![CDATA[船检管理]]></catego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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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scription><![CDATA[吨位丈量规则（2022）]]></descrip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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